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福建投资集团)是在整合福建投资开发总公司(中闽公司)与福建投资企业集团公司(华福公司)、福建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华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华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基础上,于2009年4月27日成立的一家省属大型国有独资公司,出资人为福建省人民政府,由福建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 公司一步调整福建省属企业截至2008年12月31日,福建投资集团资产总额226.27亿元,净资产135.16亿元,初期注册资本59.5808亿元。
新组建的福建投资集团将坚持国有经济发展方向,以建设福建、服务海西为宗旨。以企业价值最大化、资产结构最优化、员工发展全面化为发展愿景。以实业投资为核心,金融及金融服务业股权投资运营管理做支撑,以承担省政府赋予的基础设施、基础产业、重点产业项目和金融及金融服务业投融资,以及省级国有资本运营管理职能,通过强化部省合作和闽台合作,积极引入战略合作者,承接大型央企重大资源项目落地福建,搭建闽台金融合作服务平台,共同参与服务海西建设为战略发展定位。以实业为主、融资为辅、投融结合、相辅相成、共促发展的“双轮互动”为特有经营模式。以做强做大实业、做优做精金融及金融服务业、用好用活资本运作手段为基本发展思路,加快实现企业跨越式发展。
着眼当前,福建投资集团将围绕国家“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部署要求,紧紧抓住《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正式出台的重大历史发展机遇,用好、用活、用足国家给予福建各项先行先试优惠政策,立足主业发展,落实项目带动和人才强司战略,充分发挥在资金、人才、管理方面的优势,切实加大加快电力、燃气、铁路、水务、石化、工业区等基础性、资源性、战略性重大实业项目和银行、证券、信托、保险、基金、融资租赁、金控、创投、担保、再担保等金融及金融服务业股权项目投资的力度与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