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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2010年公开选调高级中学校教师简章 为充实教师队伍,优化师资结构,促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同意,重庆市秀山高级中学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部分高中教师。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注重实绩,德才兼备的原则;
(三)按照网上报名、统一面试、组织考核等程序进行的原则。
二、选调计划
高中教师36名。
三、选调范围及对象
全国范围内(不含本县)担任高中教学的编制内在职教师。
四、选调条件
(一)品行端正,身心健康,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普通师范院校及非师范院校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招聘岗位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其中,报考英语学科的教师若后学历为函授本科者,其前学历需为本专业全日制大学专科(含脱产进修)学历。
(三)具有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教育教学技能。
(四)有3年高中及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经招聘领导小组认定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历年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五、选调岗位
六、选调程序
(一)报名
⒈报名时间:2010年4月5日---4月30日。
⒉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填写《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2010年公开选调秀山高级中学校高中教师报名表》,将报名表及本人身份证、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近期免冠登记照(JPG格式20k以内)制作电子文档,发送xsgjzxbgs@邮箱。也可携资料到重庆市秀山高级中学校现场报名。
⒊联系电话:023-76891949,联系人:郭老师。
(二)资格审查
⒈初审。2010年4月30日至5月5日,重庆市秀山高级中学校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回复报考人员资格初审结果。
2.复审。资格复审由秀山县教委和重庆市秀山高级中学负责。经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须持《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2010年公开选调秀山高级中学校高中教师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高中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及高中教育教学阶段获得的各种荣誉称号证书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并带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与电子相片一致),在2010年5月15日14:00—18:00时到重庆市秀山高级中学校(秀山县中和镇锦秀路188号)教学楼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即发放《面试证》。
(三)面试
⒈面试时间: 2010年5月16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⒉面试地点:重庆市秀山高级中学教学楼。
⒊面试方式:说课、上课。主要考察报考人员课堂教学能力,面试满分100分。
⒋面试内容:重庆市现行高中教材(人教版) 2010年高考《考试说明》中涉及的内容,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
5、面试成绩公布:
2010年5月16日下午17:00——18:00在重庆市秀山高级中学校公布面试成绩,并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聘岗位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有自动放弃资格者,其缺额按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确定为体检人员。
(四)体检
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并结合行业实际需求组织实施。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本人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岗位空缺时,按报考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核
由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秀山县教委和重庆市秀山高级中学校对 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报考职位的适应情况、有无重大疾病史等进行审查和考核。
七、聘用及待遇
面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为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重庆市政策执行。
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所招聘的教师聘期从2010年8月起执行,在职人员工龄以实际参加工作时间计算,已取得的职称予以承认。在完成学校各项目标任务的情况下,聘任在正高级岗位的教师年总收入预计平均可达10万元(含工资、福利以及教学科研经费等,下同),聘任在副高级岗位的教师年总收入预计平均可达8万元,聘任在中级岗位的教师年总收入预计平均可达6万元,聘任在初级岗位的教师年总收入预计平均可达4万元。学校提供标准住房 (其中初级职称教师享有50平方米左右一室一厅一厨一卫的住房,中级职称教师享有80平方米左右二室一厅一厨一卫的住房,高级职称教师享有120-150平方米左右三室二厅一厨二卫的住房) 。对在重庆市秀山高级中学校工作满8年的正高级教师、工作满10年的中学高级教师、工作年满15年的中学一级教师、工作年满20年的初级教师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的享有房屋终身居住权(法定继承人无继承权)。工作期满不愿继续居住的由有关部门进行房产评估,对其住房进行经济补偿后由学校收回。配偶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正式人员,可按秀山委组〔2007〕153号文件的规定调入本县工作,非在职正式人员和待业人员可由学校视情况选聘为临时工作人员或校办经济实体工作人员。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八、纪律要求
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要严肃纪律,防止杜绝不正之风,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本简章由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秀山县教委负责解释。
附件2:重庆市秀山县情及高级中学校简介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重庆市秀山县情及高级中学校简介
一、基本县情
秀山建县于清乾隆元年(1736年),1983年成立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幅员面积2462平方公里,辖32个乡镇,总人口64万。秀山区位条件较为独特。地处渝湘黔结合部,是重庆的东南门户和张家界、乌江画廊、梵净山、凤凰古城等著名风景区的连接地带。渝怀铁路纵贯南北,渝湘高速公路横穿东西,国道319线和326线在县城交汇,是成渝经济圈连接“珠三角”和“长三角”的重要通道,西部地区承接东南沿海产业转移的桥头堡,武陵山腹地10余县的交通枢纽和人员、物资集散中心。秀山自然禀赋较为优越。有“小成都”之美誉,县境中部是武陵山区最大的平坝,面积达758平方公里。盛产优质粮油、金银花、绿茶,是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中药材种植大县。已探明可开采的矿产资源有锰、汞、钒等20余种。水资源总量86.3亿立方米,年供电量可达23亿度。旅游资源有洪安边城、酉水风光、川河盖、凤凰山等。秀山文化积淀较为厚重。是全国文化先进县、全国体育先进县,“秀山花灯”是国家确定的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有2件文艺作品获全国“五个一”工程奖,2位体育运动员获世界冠军。县内土家族、苗族等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52.8%,境内梅江镇民族小学是重庆市唯一的苗、汉双语制教学学校。贺龙率领的红三军曾三次转战秀山,刘邓大军从秀山入川进军大西南。秀山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2009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4.6%,达到57.6亿元;全口径财政收入、地方财政收入分别增长20 %、48.4%,达到8.55亿元、4.15亿元。被评为全国最具区域带动力中小城市百强、全国县域经济竞争力提升速度最快的百县(市),并再次被评为全国最具投资潜力中小城市百强。
二、学校简介
重庆市秀山高级中学校是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根据县“十一五”规划并经市教委批准新建的一所重庆市规模最大、设备设施最完善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是重庆市第一中学校对口支援的教育教学实验基地,也是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实施城乡统筹战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一个试点工程。
学校位于秀山县城城西,濒临梅江河,公路环绕,交通便捷,至重庆主城区4小时,视野开阔,环境清幽,风景优美,是教书育人、求学成才的理想之地。
学校采取“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坚持“实用美观”的设计原则,突出“激励学习”的设计主题。新征地450亩,投入资金2亿元,修建了办公综合楼、学术报告厅、实验楼、图书馆、体育馆、体育场、师生食堂以及教师宿舍楼10栋、学生宿舍楼6栋、教学楼6栋等一流的基础设施。该校能容纳108个教学班共5400名学生,是秀山县乃至周边区县目前规模最大、设备设施最完善的高级中学。
2009年秋期,该校已正式开学。开学后,学校秉承“一切为了学生可持续发展”的办学理念,坚持按照“一流师资、一流设施、一流管理、一流教育教学质量的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办学目标,全面落实“合格 特长”的育人模式,坚持走“树名教师、育名学生,创名学校”和“教师有特点、学生有特长、管理有特效、学校有特色”的发展之路,狠抓教学管理,健全制度,规范建设,全面形成教学管理目标化、目标管理过程化、过程管理精细化的管理模式,考核制度化、调研经常化、评议民主化、结果公开化的考核机制,奋力朝着“教育思想先进,管理机制科学,师资队伍优良,教育技术现代,学生培养优质,教学特色鲜明,校园环境优美”的全国一流名校挺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