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桃源县第一中学2010年招聘教师简章
为适应我县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部长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县一中拟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桃源县一中共招聘教师11名:语文2名,数学2名,英语1名,物理2名,化学1名,生物2名,声乐1名。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1、应聘者必须是国家计划内统招的一类本科及以上师范类全日制对应专业应届毕业生。
2、应聘者须获得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语文教师岗位须达二级甲等,其余岗位达二级乙等)、计算机等级证、毕业证和学位证。
3、应聘者年龄应在28岁及以下,研究生放宽至30岁(计算截止时间2010年1月1日)。
三、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爱岗敬业、业务能力较强;
3、身体健康,品行良好,能胜任本职工作;
4、具有应聘岗位所具备的条件。
四、招聘程序:
招聘方法按报名、笔试(或才艺表演)、试讲与即兴演讲、领导谈话(签订就业协议书)、证书审查、体检、确定拟聘对象、签证鉴证等程序进行。
1、报名。采取高校推荐和现场报名的方法进行。应聘者笔试的开考比例须达到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由县招考领导小组根据情况确定相应的岗位数。
2、笔试(才艺表演)。所有应聘者除声乐专业外都参加笔试,声乐专业加试才艺表演,笔试或才艺表演成绩占综合成绩的20%。
3、试讲与即兴演讲。所有应聘者均参加试讲与即兴演讲。试讲的内容按学科(高一、高二年级教材)抽签确定。备课时间为40分钟,上课时间为15分钟,试讲成绩高于85分(含)且评委组意见栏有推荐项者为试讲与即兴演讲合格人员(百分制),试讲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即兴演讲准备时间5分钟,即兴演讲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与语言表达能力等,即兴演讲成绩占综合成绩的20%。
4、领导谈话。试讲与即兴演讲合格人员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进入领导谈话程序。领导谈话由用人单位主要领导和招考领导小组的领导参加,主要征求应聘者是否愿意接受在用人单位工作8年以上、试用期一年内不能胜任工作劝其辞职的条件。
5、证书审查。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考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证书审查对象。报考者的总分出现并列时,以试讲分较高者优先。入选对象接通知后,应在规定期限内带档案资料和毕业证书(第一、第二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暂无教师资格证者须带普通话证、《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结业证)的原件交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