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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乐王音乐艺术专修学校是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一所民办学校,学校着力于普及音乐教育,培养优秀音乐人才,并向专业文艺团体和高级专业艺术院校推荐、输送人才。
经过十年的历练,目前已发展为南通地区校舍面积最大、开设学科最多、教学设备最全、师资力量最强、办学理念最先进的一所音乐艺术专修学校。2003—2009年,连续六年被评为南通市区“社会力量办学先进单位”; 2007年在南通教育培训十大杰出品牌评选活动中,荣获“最受信赖青少年(幼儿)音乐教育品牌”称号。学校办学规模不断扩大,2006年已在淮安市开办了分校,目前常年有学员数千名。
为满足学校快速发展的需求,现诚聘优秀教师与乐王音乐艺术专修学校共同发展音乐教育事业。
一、招聘对象
1、师范类音乐专业毕业生,艺术类音乐系高校毕业生;
2、有音乐艺术特长的专业人员。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岗位(教师) |
人数 |
条 件 |
钢琴 |
5 |
1、热爱音乐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为人师表,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和良好的团结、协作、奉献精神。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在校期间成绩良好,有比较扎实的音乐教育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3、形象气质俱佳,有良好的身体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
4、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内。专业水平突出者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
电子琴 |
3 |
小提琴 |
2 |
古筝 |
5 |
二胡 |
2 |
萨克斯、黑管 |
3 |
长笛 |
2 |
琵琶 |
1 |
声乐 |
1 |
舞蹈 |
1 |
合计 |
26人 |
三、聘用人员待遇
1、专职教师原则上实行3个月的岗位培训期制度,达到要求者可提前转正。岗位培训期间发给基本工资,对工作业绩明显的再发给奖金。岗位培训期满转正后,第一年内执行《乐王音校教师绩效工资方案》(生源积累期给予适度保障);第二年起可以申请实行计件工资制度,按照授课收入合理分成,分成比例视授课年限及教学水准逐步提高。
2、专职教师享受以下八项优惠待遇:
(1)、按国家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2)、人事、组织等关系转入学校,参照公办教师评定教师专业技术职称;(3)、享受教龄工资;(4)、享受休假基本工资(春节假、婚假、生病住院期的病假、产假、丧假);(5)、免费接受培训;(6)、优先安排课务;(7)、按制度实行奖惩;(8)、享受年终奖金。
3、特殊人才特殊对待,专业拔尖、工作实绩明显者,待遇从优。
欢迎有意合作者来校面谈或来电咨询。
联 系 人:南通总校 姚老师 淮安分校 马老师
联系电话:0513-85519390 13862949468 0517-83920253 83998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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