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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县卫生事业发展和医疗单位工作需要,按照《关于卫生系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暂行办法》(桓机编办[2008]5号)规定,经县人事局、县编委办公室核准,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适应报考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相关信息详见《2010年桓台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见附件)。
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5倍的岗位,相应核减录取计划。报名人数1人的,专业考核优良以上的,可以保留1个招聘计划。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应聘初选与资格审查
应聘初选采取县卫生局组织用人单位到高校参加供需见面会初选和应聘人员主动到用人单位参加初选两种方式。
应聘初选时间:4月8日-4月23日
应聘初选方法:应聘初选由用人单位分别组织实施,包括资格审查和业务考核两项内容。
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提交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个人简历,有职称的还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同时提供以上材料复印件各1份留应聘单位备案。用人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核。
业务考核:由用人单位组织相关专家组(3-5人)对报名人员进行相应专业的业务考核(业务考核内容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对招聘人才相关专业技术、业务能力需求实际确定,交县卫生局备案。考核等次为优秀、优良、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应聘人员的业务考核等次将于4月24日在县卫生局报名点张贴公布。
签订意向书:经资格审查合格,业务考核等次为合格以上的应聘人员,用人单位与其签订意向书(意向书签订一式两份,审查单位、报名人员各持一份)。
应聘人员主动到用人单位参加初选的联系方式:
县人民医院人事科于绍华0533-8228108
县中医院办公室崔军0533-8263005
县妇幼保健院办公室邢立华0533-8210412
(二)现场报名与审核
报名审核时间:4月24日-25日
报名审核地点:桓台县卫生局
应聘人员须持意向书和初选资格审查提交的相关材料,属在职人员的还需提交单位允许报考的介绍信到现场报名,如实填写《桓台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桓台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诚信承诺书》,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资格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同时交一寸近期免冠照片5张,缴纳报名费(面试考务费)7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特困大学生,根据本人情况携带县民政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或县民政局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办理免费手续。
(三)面试
招聘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经现场报名审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基本的医学素养和能力。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分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通过考核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考核内容是:业务考核等次和在校学习成绩。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核
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后,由县卫生局统一组织体检考核,体检考核人员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从本岗位应聘的其他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按照录取公务员体检的最新规定执行。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和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登陆"桓台人事信息网"查询。
四、公示与拟聘结果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经县人事局审核后实行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县人事、卫生部门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间和正式聘用后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咨询、监督电话及其他
咨询电话:县卫生局组织人事科8216245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察局8180101
严格招聘纪律,整个招聘过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人事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将取消有关考生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附件:《2010年桓台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桓台县卫生局
201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