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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机关幼儿园是准公益类事业单位,根据幼儿园事业发展需要,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2名(事业单位岗位合同工,实行人才派遣)。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
1.浙江省范围内的幼儿园在职教师;
2.嘉兴市范围内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2010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1.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毕业。
2.在职教师要求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近5年内在县(区)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学科教学技能比赛中获奖。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4月20 日-2010年4月 23 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2.报名地点:嘉兴市机关幼儿园(嘉兴市道前街63号)
3.报名时应聘人员应提交材料:
(1)在职教师: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教龄证明、所在学校同意报考证明。
(2)应届毕业生:身份证、普通话证书、毕业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书、生源地证明和师范类毕业生证明。
以上所需证件均须提供原件与复印件。
(3)各类获奖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4)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片1张。
(二)考试。
1.公开招聘教师采取笔试、面试和试讲三种形式。
2.笔试、面试和试讲的主要要求:(1)笔试为闭卷形式,主要测试教育教学理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实践能力。(2)面试为问答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能力。(3)试讲为借班上课形式,借班上课时间为1教时,主要测试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效果以及教师的基本素质。
3.公开招聘教师先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不到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然后按笔试和面试两门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各学科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对象,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面试、试讲对象在测试日前明确放弃参加测试,则按该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三)体检。
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试讲成绩占40%得出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人数的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依次替补。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考核不合格或放弃再依次替补。
(五)聘用。
对经考试、体检和考核合格的对象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录用手续,与派遣单位签订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如在试用期内发现应聘人员违反招聘规定及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其它事项
1.本次招聘之后的各类信息将在网站ww***.cn[点击查看]公告公示栏公布。
2.公开招聘联系电话:0573-82092799 0573-82082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