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坐落在六朝古都南京,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江苏省属重点大学。它的主源可追溯到1902年创办的三江师范学堂,后历经两江优级师范学堂、南京高等师范学校、东南大学、第四中山大学、江苏大学、中央大学、南京大学等时期;其另一源头为1888年创办的汇文书院,后发展为私立金陵大学,1951年与私立金陵女子文理学院(曾称私立金陵女子大学)合并,成立公立金陵大学。1952年全国高校院系调整时,在原南京大学、金陵大学等有关院系的基础上组建南京师范学院。1984年改办成南京师范大学。2000年南京动力高等专科学校并入。目前,学校正在积极创建“综合性有特色的教学研究型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是中国高等师范教育的发祥地之一。在百余年发展历程中,著名教育家李瑞清、郭秉文、陈鹤琴等曾先后在此主政,著名教育家陶行知、吴贻芳、词学大师唐圭璋、人文地理学家李旭旦、苔藓学家陈邦杰、心理学史专家高觉敷、艺术大师徐悲鸿、张大千、傅抱石等诸多名家大师曾在此执教。目前更有一大批国内外知名的专家学者在此潜心耕耘,著书立说,培育后学。经过一代又一代南师人薪火相继、身教言传,历史性地生成了“严谨朴实”的学术品格,育就了“以人为本”的厚生传统,砥砺出“团结奋进”的拼搏意识,塑造了“追求卓越”的创新精神。学校以“正德厚生、笃学敏行”为校训,形成了“严谨、朴实、奋发、奉献”的优良校风。
南京师范大学拥有仙林、随园、紫金三个校区,随园校区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有着“东方最美丽的校园”之美誉。学校占地面积2199575平方米,建筑总面积1064103平方米。设有二级学院23个、独立学院2个,共有在职教职工3273人,其中,正高级职称449人,副高级职称830人,专任教师和专职研究人员1726人,中国科学院院士1名,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专家6名,国家百千万工程培养对象6名,教育部创新团队1个、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名,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教学名师4名;共有在校普通本科生15615人(不含独立学院),博士研究生843人,硕士研究生6408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3835人,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在籍生9761人。图书馆为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总建筑面积39000平方米,馆藏纸本文献总量284.84万册,电子数据库65个。
南京师范大学充分发挥“211工程”建设的主导作用和学科学位点建设的龙头作用。目前拥有国家重点学科6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3个,江苏省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建设点5个,江苏省一级学科重点学科7个,江苏省重点学科20个;拥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专业8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1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专业168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7个,高校教师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本科专业7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2个。学科已涉及文、史、哲、教、理、工、经、法、管、农、医等门类。
南京师范大学不断推进“厚生育才”战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拥有国家级精品课程9门,国家特色专业6个,教育部双语教学示范课程6门,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1项,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国家文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国家理科基础学科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国家体育与艺术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各1个,以及4个省级人才培养培训基地(中心)。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被教育部评为优秀;学生在“挑战杯”等全国竞赛中多次获得特等奖或金奖,2篇论文入选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
南京师范大学积极实施“顶天立地”战略,主动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贡献。目前拥有重点研究机构52个,其中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科学和体育文化重点研究基地各1个,全国妇联妇女与性别研究与培训基地1个,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4个,江苏省老年学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江苏省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建设点1个,江苏省重点实验室7个,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4个,江苏省科技公共技术服务平台1个。“十五”以来,学校在国际权威学术期刊《Science》和《Nature》上发表论文4篇;获得授权专利254项,其中授权发明专利147项;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191项(其中3项成果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2部专著入选“国家社科基金优秀成果文库”,1项成果入选2008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和“中国基础研究十大新闻”。
南京师范大学一贯重视对外交流与合作,坚持国际化发展战略。学校是全国首批对外开放高校之一,是国家对外汉语教学基地和国务院侨办首批华文教育基地。拥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农村教育研究与培训中心南京基地等4个国际性人才培训基地和研究中心,与世界上28个国家和地区的124所大学建立了校际交流关系,每年接收外国留学生1000余人。目前,与国外大学开展合作办学项目3项,学生海外学习计划学校15所,在塞尔维亚贝尔格莱德大学、美国北卡罗来那州立大学和法国阿尔萨斯大区建有3个孔子学院。
南京师范大学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在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校内机构和人事制度、教学科研管理及后勤社会化等方面,全面深化改革,整体推进学校事业。近十年来,学校社会影响不断扩大,荣获“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校”、“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全国厂(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全国高校节能工作先进单位”、“江苏省文明单位标兵”、“江苏省文明学校”、“江苏省科技先进高校”、“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章”、“江苏省园林式单位”、“江苏省师资队伍建设先进高校”、“江苏省留学回国工作先进单位”、“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南京师范大学正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探索构建现代大学制度,积极深化内涵建设,努力为国家实施“科教兴国”、“高教强国”战略和建设创新型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招聘
招聘条件
1、 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道德高尚,学风严谨,为人正派。
2、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自然科学类学者不超过45周岁,人文社会科学类学者不超过50周岁,特别突出和紧缺的人才,海外应聘的高层次人才根据实际情况略做放宽,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3、国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应担任教授或相应职位。
4、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
5、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
6、具有发展潜力,对本学科建设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7、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拼搏奉献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领导能力,善于培养青年人才,注重学术梯队建设,能带领一支创新团队协同攻关。
2、 工作待遇
1、“长江学者”特聘教授除享受本校教师同等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教育部每年10万元人民币津贴外,校内岗位津贴面议。
2、从校外聘请的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一次性购房补贴面议。
3、对工作和生活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可以面议。
3、设岗学科
1、国家重点学科: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动物学、教育学原理、学前教育学、中国现当代文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2、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学科:人文地理学、法学理论、课程与教学论。
3、其他学科:数学、物理、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外国语言文学、经济学、管理学等。
4、应聘办法
5、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025-85891809,
传真: 025-85891252
E-mail:gaocaixia@
通讯地址:中国江苏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1号南京师范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210046
南京师范大学“杰出人才项目资助人选”招聘
招聘条件
1、 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自然科学类学者年龄在48周岁以下,人文社会科学类学者年龄不超过53周岁。
2、具有博士学位。
3、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
4、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
5、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及相应的组织管理能力,善于培养青年人才,注重学术梯队建设,能带领一支创新团队协同攻关。
工作待遇
1、 国内外聘用的受资助者享受一次性购房资助款85万元人民币,根据实际需要和个人申请,提供一定数额的科研启动费和实验室建设费。
2、国内聘用的受资助者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医疗等待遇外,校内津贴标准为15万元人民币/年;国外学者实行年薪制,年薪制标准面议。
3、相关学院为其配备学术助手。
设岗学科
1、 国家重点学科: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动物学、教育学原理、学前教育学、中国现当代文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2、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学科:人文地理学、法学理论、课程与教学论。
3、其他学科:数学、物理、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外国语言文学、经济学、管理学等。
应聘办法
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025-85891809
传真:025-85891252
E-mail:26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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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特聘教授”招聘
招聘条件(符合下列条件1且符合条件2或3)
1、 热心服务科技教育事业,科学道德高尚,学风严谨,为人正派。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胜任核心课程讲授,自然科学类学者年龄在45周岁以下,人文社会科学类学者年龄不超过50周岁。国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副教授(Associated Professor)及以上职务或其他相应职务,国内应聘者一般应担任教授或相应职务。
2、获得国际上重大学术奖励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和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前3名)及以上奖项或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奖项(前2名)或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奖、教育部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排名第一)。
3、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或主持在研(含有刚刚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及以上项目(含863项目、973二级项目),并取得突出研究成果(自然科学类学者须在国外著名学术期刊上发表高水平系列研究论文,社会科学类学者须在国内一级权威期刊上发表高水平系列论文)。
工作待遇
1、 国内外引进的特聘教授提供一次性购房资助款65万元人民币,根据实际需要和个人申请,提供一定数额的科研启动费和实验室建设费。
2、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医疗待遇外,享受特聘教授岗位津贴,标准为一类特聘教授10万元人民币/年、二类特聘教授6万元人民币/年。
设岗学科
1、 国家重点学科: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动物学、教育学原理、学前教育学、中国现当代文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2、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学科:人文地理学、法学理论、课程与教学论。
3、其他学科:数学、物理、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外国语言文学、经济学、管理学等。
应聘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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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杰出人才培养计划人选”招聘
招聘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1且符合条件2或3)
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及以上职务,自然科学类学者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人文社会科学类学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2、近五年人文社会科学类申请者主持过2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或1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及以上项目;自然科学类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国家“863”计划项目、国家“973” 计划项目与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子课题2项以上(含2项)。
3、近五年人文社科类申请者在国内公认的一级权威期刊上发表高水平系列论文,或对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提出有重大价值的可行性论证、建议,取得重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在基础理论研究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获得省(部)哲学社会科学二等奖奖励的项目主要完成者;自然科学类申请者在国外著名学术期刊上发表高水平系列论文,或获得省(部)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项目重要贡献人员。
工作待遇
1、 国内外引进的培养人选,学校提供一次性资助购房款30-40万元,根据实际需要和个人申请,提供一定数额的科研启动费和实验室建设费。
2、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医疗待遇外,享受杰出人才培养人选岗位津贴,第一层次培养人选为8万元人民币/年、第二层次培养人选为4万元人民币/年。
设岗学科
、国家重点学科: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动物学、教育学原理、学前教育学、中国现当代文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2、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学科:人文地理、法学理论、课程与教学论。
3、其他学科:数学、物理、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外国语言文学、经济学、管理学等。
应聘办法
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025-85891809
传真:025-85891252
E-mail:26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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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210046
南京师范大学学科特区人才招聘
招聘条件
(一)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动物学
1.第一层次:
年龄一般在55岁以下、担任正高职务并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从国外引进和原单位相关学科不具有博士学位授予点的人才可不受此条件限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长江学者奖励计划获得者;
(2)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3)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
(4)国家重点学科的学科带头人;
(5)近5年获得国际上重大学术奖励者;
(6)近5年获得国家科技三大奖(前3名),或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第1名);
(7)近5年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第1名),或指导博士生获得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8)动物学: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的本学科系列论文被国际学术榜(SCI)的杂志收录10篇以上(或总影响因子>50),其中I区论文至少1篇,II区论文至少3篇,同时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的本学科系列论文被国际学术榜(SCI、EI)的杂志收录10篇以上,其中要有若干篇II区以上论文,同时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
2.第二层次:
年龄一般在50岁以下,担任正高职务并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从国外引进和原单位相关学科不具有博士学位授予点的人才可不受此条件限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
(2)省部级重点学科的学科带头人,或国家重点学科的方向带头人;
(3)近5年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第2名),或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第1名);
(4)近5年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第2名),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第1名),或国家级教学名师;
(5)动物学: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的本学科系列论文被国际学术榜(SCI)杂志收录8篇以上(或总影响因子>30),其中II区以上论文至少2篇,同时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的本学科系列论文被国际学术榜(SCI、EI)杂志收录6篇以上,其中II区以上论文1篇,同时主持省部级重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6)动物学特殊需要的学科方向: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的本学科系列论文被国际学术榜(SCI)杂志收录5篇以上(或总影响因子>15),同时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2项,或国家级重点科研项目1项,或总经费超过100万元的横向项目1项;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特殊需要的学科方向: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一级、二级权威期刊(以我校确定的权威期刊为准,下同)上发表本学科论文10篇以上,其中一级权威期刊论文7篇以上,同时主持省部级重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总经费超过100万元的横向项目1项;
(7)近5年获得发明专利权(包括软件著作权)2个以上,并实现转让收入50万元以上,同时主持省部级重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3.第三层次:
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担任正高职务并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从国外引进和原单位相关学科不具有博士学位授予点的人才可不受此条件限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省部级重点学科的方向带头人;
(2)近5年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第3名),或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第2名),或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第1名);
(3)近5年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第3名),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第2名),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第1名),或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第1名),或国家精品课程负责人,或国家级教学团队负责人,或指导博士生获得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
(4)动物学: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的本学科系列论文被国际学术榜(SCI)杂志收录5篇以上(或总影响因子>20),其中II区以上论文至少1篇,同时主持省部级重点及以上科研项目或总经费超过50万元的横向项目1项;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的本学科系列论文被国际学术榜(SCI、EI)杂志收录3篇以上,同时主持省部级重点及以上科研项目或总经费超过50万元的横向项目1项;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特殊需要的学科方向: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一级、二级权威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7篇以上,其中一级权威期刊论文4篇以上,同时主持省部级重点及以上科研项目或总经费超过50万元的横向项目1项;
(5)近5年获得发明专利权(包括软件著作权)2个以上,并实现转让收入30万元以上,同时主持省部级重点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4.第四层次:
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担任副高及以上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获得者;
(2)近5年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第3名),或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第2名);
(3)近5年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第3名),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第2名),或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第2名);
(4)动物学: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本学科论文被国际学术榜(SCI)杂志收录4篇以上(或总影响因子>10),同时主持省部级一般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本学科论文被国际学术榜(SCI、EI)杂志收录2篇以上,同时主持省部级一般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特殊需要的学科方向: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一级、二级权威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5篇以上,其中一级权威期刊论文2篇以上,同时主持省部级一般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一级、二级权威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6篇以上,其中一级权威期刊论文1篇以上,同时主持省部级一般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一级、二级权威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4篇以上,其中一级权威期刊论文1篇以上,并有高水平学术专著1部,同时主持省部级一般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5)近5年获得发明专利权(包括软件著作权)1个以上,并实现转让收入10万元以上,同时主持省部级一般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5.第五层次:
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担任副高及以上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近5年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第3名);
(2)近5年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第3名),或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第3名);
(3)动物学: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本学科论文被国际学术榜(SCI)杂志收录3篇以上(或总影响因子>5),同时主持厅局级重点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本学科论文被国际学术榜(SCI、EI)杂志收录1篇以上,同时主持厅局级重点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特殊需要的学科方向: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一级、二级权威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4篇以上,其中一级权威期刊论文1篇以上,同时主持厅局级重点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二级权威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5篇以上,同时主持厅局级重点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者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二级权威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3篇以上,并有高水平学术专著1部,同时主持厅局级重点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4)动物学: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本学科论文被国际学术榜(SCI)杂志收录4篇以上(或总影响因子>10);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本学科论文被国际学术榜(SCI、EI)杂志收录2篇以上;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特殊需要的学科方向: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一级、二级权威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5篇以上,其中一级权威期刊论文2篇以上;或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一级、二级权威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6篇以上,其中一级权威期刊论文1篇以上;或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一级、二级权威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4篇以上,其中一级权威期刊论文1篇以上,并有高水平学术专著1部;
(5)近5年获得发明专利权(包括软件著作权)1个以上,或已申请发明专利权(包括软件著作权)1个以上,或已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权2个以上,同时主持厅局级重点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教育学原理、学前教育学、法学理论、课程与教学论
1.第一层次:
年龄一般在55岁以下、担任正高职务并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从国外引进和原单位相关学科不具有博士学位授予点的人才可不受此条件限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
(2)国家重点学科的学科带头人;
(3)近5年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前3名),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第1名);
(4)近5年获得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特等奖(第1名),或指导博士生获得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5)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的本学科论文被国际学术榜(SSCI、A&HCI)的杂志收录3篇以上;
(6)马克思义基本原理、教育学原理、法学理论、课程与教学论原理方向: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一级权威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10篇以上,同时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
学前教育学、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方向: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一级、二级权威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10篇以上,其中一级权威期刊论文6篇,同时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
(7)马克思义基本原理、教育学原理、法学理论、课程与教学论原理方向: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一级权威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8篇以上,并有高水平学术专著1部,同时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
学前教育学、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方向: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一级、二级权威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8篇以上,其中一级权威期刊论文5篇,并有高水平学术专著1部,同时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
2.第二层次:
年龄一般在50岁以下,担任正高职务并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从国外引进和原单位相关学科不具有博士学位授予点的人才可不受此条件限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的获得者;
(2)省部级重点学科的学科带头人,或国家重点学科的方向带头人;
(3)近5年获得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第2名),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第1名),或其他省部级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第1名);
(4)近5年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第2名),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第1名),或国家级教学名师;
(5)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的本学科论文被国际学术榜(SSCI、A&HCI)的杂志收录2篇以上;
(6)马克思义基本原理、教育学原理、法学理论、课程与教学论原理方向: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一级、二级权威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10篇以上,其中一级权威期刊论文7篇以上,同时主持省部级重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学前教育学、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方向: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一级、二级权威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8篇以上,其中一级权威期刊论文5篇以上,同时主持省部级重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7)马克思义基本原理、教育学原理、法学理论、课程与教学论原理方向: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一级、二级权威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8篇以上,其中一级权威期刊论文6篇以上,并有高水平学术专著1部,同时主持省部级重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学前教育学、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方向: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一级、二级权威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7篇以上,其中一级权威期刊论文4篇以上,并有高水平学术专著1部,同时主持省部级重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3.第三层次:
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担任正高职务并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从国外引进和原单位相关学科不具有博士学位授予点的人才可不受此条件限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省部级重点学科的方向带头人;
(2)近5年获得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第3名),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第2名),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第1名),或其他省部级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第2名),或其他省部级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第1名);
(3)近5年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第3名),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第2名),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第1名),或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第1名),或国家精品课程负责人,或国家级教学团队负责人,或指导博士生获得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
(4)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的本学科论文被国际学术榜(SSCI、A&HCI)的杂志收录1篇以上;
(5)马克思义基本原理、教育学原理、法学理论、课程与教学论原理方向: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一级、二级权威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7篇以上,其中一级权威期刊论文4篇以上,同时主持省部级重点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学前教育学、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方向: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一级、二级权威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6篇以上,其中一级权威期刊论文3篇以上,同时主持省部级重点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6)马克思义基本原理、教育学原理、法学理论、课程与教学论原理方向: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一级、二级权威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6篇以上,其中一级权威期刊论文3篇以上,并有高水平学术专著1部,同时主持省部级重点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学前教育学、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方向: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一级、二级权威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5篇以上,其中一级权威期刊论文2篇以上,并有高水平学术专著1部,同时主持省部级重点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4.第四层次:
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担任副高及以上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获得者;
(2)近5年获得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第3名),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第2名),或其他省部级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第3名),或其他省部级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第2名),或其他省部级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第1名);
(3)近5年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第3名),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第2名),或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第2名);
(4)马克思义基本原理、教育学原理、法学理论、课程与教学论原理方向: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一级、二级权威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5篇以上,其中一级权威期刊论文3篇以上,同时主持省部级一般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学前教育学、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方向: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一级、二级权威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4篇以上,其中在一级权威期刊论文2篇以上,同时主持省部级一般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5)马克思义基本原理、教育学原理、法学理论、课程与教学论原理方向: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一级、二级权威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4篇以上,其中一级权威期刊论文2篇以上,并有高水平学术专著1部,同时主持省部级一般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学前教育学、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方向: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一级、二级权威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5篇以上,其中一级权威期刊论文1篇以上,同时主持省部级一般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者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二级权威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5篇以上,并有高水平学术专著1部,同时主持省部级一般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5.第五层次:
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担任副高及以上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近5年获得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第3名),或其他省部级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第3名),或其他省部级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第2名);
(2)近5年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第3名),或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第3名);
(3)马克思义基本原理、教育学原理、法学理论、课程与教学论原理方向: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一级、二级权威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3篇以上,其中一级权威期刊论文2篇以上,同时主持厅局级重点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者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一级、二级权威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2篇以上,其中一级权威期刊论文1篇以上,并有高水平学术专著1部,同时主持厅局级重点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学前教育学、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方向: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二级权威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5篇以上,同时主持厅局级重点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4)马克思义基本原理、教育学原理、法学理论、课程与教学论原理方向: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二级权威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4篇以上,并有高水平学术专著1部,同时主持厅局级重点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学前教育学、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方向: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二级权威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3篇以上,并有高水平学术专著1部,同时主持厅局级重点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5)马克思义基本原理、教育学原理、法学理论、课程与教学论原理方向: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一级、二级权威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5篇以上,其中一级权威期刊论文3篇以上;
学前教育学、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方向: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二级权威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4篇以上,其中在一级权威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6)马克思义基本原理、教育学原理、法学理论、课程与教学论原理方向: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一级、二级权威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4篇以上,其中一级权威期刊论文2篇以上,并有高水平学术专著1部;
学前教育学、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方向: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一级、二级权威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5篇以上,其中一级权威期刊论文1篇以上;或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二级权威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5篇以上,并有高水平学术专著1部。
(三)人文地理学
1.第一层次:
年龄一般在55岁以下、担任正高职务并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从国外引进和原单位相关学科不具有博士学位授予点的人才可不受此条件限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长江学者奖励计划获得者;
(2)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3)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
(4)国家重点学科的学科带头人;
(5)近5年获得国际上重大学术奖励者;
(6)近5年获得国家科技三大奖(前3名),或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第1名),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前3名),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第1名);
(7)近5年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第1名),或指导博士生获得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8)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的本学科系列论文被国际学术榜(SCI、EI、SSCI、A&HCI)的杂志收录5篇以上;
(9)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一级权威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8篇以上,同时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
(10)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一级权威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6篇以上,并有高水平学术专著1部,同时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
2.第二层次:
年龄一般在50岁以下,担任正高职务并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从国外引进和原单位相关学科不具有博士学位授予点的人才可不受此条件限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
(2)省部级重点学科的学科带头人,或国家重点学科的方向带头人;
(3)近5年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第2名),或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第1名),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第2名),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第1名),或其他省部级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第1名);
(4)近5年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第2名),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第1名),或国家级教学名师;
(5)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的本学科论文被国际学术榜(SCI、EI、SSCI、A&HCI)杂志收录3篇以上;
(6)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一级、二级权威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8篇以上,其中一级权威期刊论文5篇以上,同时主持省部级重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7)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一级、二级权威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7篇以上,其中一级权威期刊论文4篇以上,并有高水平学术专著1部,同时主持省部级重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8)近5年获得发明专利权(包括软件著作权)2个以上,并实现转让收入50万元以上,同时主持省部级重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3.第三层次:
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担任正高职务并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从国外引进和原单位相关学科不具有博士学位授予点的人才可不受此条件限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省部级重点学科的方向带头人;
(2)近5年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第3名),或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第2名),或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第1名),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第3名),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第2名),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第1名),或其他省部级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第2名),或其他省部级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第1名);
(3)近5年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第3名),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第2名),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第1名),或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第1名),或国家精品课程负责人,或国家级教学团队负责人,或指导博士生获得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
(4)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的本学科系列论文被国际学术榜(SCI、EI、SSCI、A&HCI)杂志收录2篇以上;
(5)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一级、二级权威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7篇以上,其中一级权威期刊论文4篇以上,同时主持省部级重点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6)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一级、二级权威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6篇以上,其中一级权威期刊论文3篇以上,并有高水平学术专著1部,同时主持省部级重点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7)近5年获得发明专利权(包括软件著作权)2个以上,并实现转让收入30万元以上,同时主持省部级重点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4.第四层次:
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担任副高及以上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获得者;
(2)近5年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第3名),或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第2名),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第3名),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第2名),或其他省部级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第3名),或其他省部级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第2名),或其他省部级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第1名);
(3)近5年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第3名),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第2名),或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第2名);
(4)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本学科论文被国际学术榜(SCI、EI、SSCI、A&HCI)杂志收录1篇以上;
(5)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一级、二级权威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5篇以上,其中一级权威期刊论文2篇以上,同时主持省部级一般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6)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一级、二级权威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5篇以上,其中一级权威期刊论文1篇以上,并有高水平学术专著1部,同时主持省部级一般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7)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二级权威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6篇以上,并有高水平学术专著1部,同时主持省部级一般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8)近5年获得发明专利权(包括软件著作权)1个以上,并实现转让收入10万元以上,同时主持省部级一般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5.第五层次:
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担任副高及以上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近5年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第3名),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第3名),或其他省部级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第3名),或其他省部级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第2名);
(2)近5年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第3名),或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第3名);
(3)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一级、二级权威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4篇以上,其中一级权威期刊论文1篇以上,同时主持厅局级重点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二级权威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5篇以上,同时主持厅局级重点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二级权威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3篇以上,并有高水平学术专著1部,同时主持厅局级重点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4)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一级、二级权威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5篇以上,其中一级权威期刊论文2篇以上;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一级、二级权威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5篇以上,其中一级权威期刊论文1篇以上,并有高水平学术专著1部;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二级权威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6篇以上,并有高水平学术专著1部;
(5)近5年获得发明专利权(包括软件著作权)1个以上,或已申请发明专利权(包括软件著作权)1个以上,或已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权2个以上,同时主持厅局级重点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工作待遇
(一)除享受国家及学校规定的工资待遇外,岗位津贴标准为:
学科特区人才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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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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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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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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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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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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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津贴标准(万元/年)
|
12
|
10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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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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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校为人事关系正式调入我校的人才提供一次性资助购房款:
学科特区人才层次
|
第一层次
|
第二层次
|
第三层次
|
第四层次
|
第五层次
|
提供一次性资助购房款(万元)
|
75—69
|
60—55
|
53—49
|
41—38
|
35—32
|
应聘办法
南京师范大学“学科特区人才”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及研究成果、科研项目、科研获奖等材料发至应聘学科所在学院联系人或人事处张老师(请注明为学科特区应聘材料)。
学科名称
|
学院联系人
|
E-mail
|
电话
|
人事处联系方式
|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
陈老师
|
chenxia@
|
025-85898272
|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5-85891809
传真:025-85891252
E-mail:26030@
通讯地址:中国江苏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1号南京师范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210046
|
人文地理学
|
动物学
|
陈老师
|
chenjing304@
|
025-85891631
|
教育学原理
|
钱老师
|
qianjie@
|
025-83598810
|
学前教育学
|
课程与教学论
|
法学理论
|
林老师
|
nsdlinting@
|
025-85891036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李老师
|
01054@
|
025-85891679
|
南京师范大学优秀高层次人才招聘
(学科特区人才按学科特区人才条件招聘)
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年龄在50岁以下(特殊情况下可放宽至52岁),具有博士学位或担任副高及以上职务。
业绩要求: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5年内获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奖。
2.近5年内被国际学术榜(SCI、 EI、 ISTP、SSCI)收录论文3-8篇以上者(视不同学科而定:物理、化学8篇;数学、生物5篇;地理、经济、教育、商学、工科3篇);文、史、哲学在国内一级权威期刊(以我校确定的权威期刊为准)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论文3篇以上。在本领域国际高影响因子学术刊物(理工科)或本领域国内顶尖学术刊物(文科)发表学术研究论文者,论文数量要求可作适当调整,特殊情况下可请校外同行专家评审。
3.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际学术榜杂志或在国内一级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同时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或省级重大项目1项者或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二等奖(主持人)1项。
工作待遇
一)科研启动费:
教授、副教授及博士后出站人员文科4万元,理科8万元,工科12万元;博士文科2万元,理科4万元,工科和特殊学科8万元。
(二)学校为人事关系正式调入我校的优秀高层次人才提供一次性资助购房款:
优秀高层次人才
|
资助额度(万元)
|
教授、博士生导师
|
48-43
|
教授
|
40-35
|
副教授、博士后出站人员
|
30-25
|
博士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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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1
|
联系方式
1、南京师范大学优秀高层次人才申请表(表格下载),应聘材料请直接点击“2010年招聘计划
2、人事处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5-85891809,传真:025-85891252
通讯地址:中国江苏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1号南京师范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210046”,在“投放简历”处点击上传。
2010年教师招聘计划
中国研究生招聘网代为宣传网址:ww***org[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