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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民族学院是1998年经教育部批准,由原湖北民族学院和恩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而成,是一所以本科教育为主的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是湖北省重点建设高校,也是湖北省政府和国家民委共建学校。
学校地处神奇美丽的湖北西部——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这里东连荆楚,南接潇湘,西邻渝黔,北靠陕渝,享有“鄂西林海”、“华中药库”、“世界硒都”的美誉。沪渝高速(上海至重庆)、宜万铁路(宜昌至万州、重庆)横贯境内。校园依山傍水,花木繁茂,碧草如茵,环境幽雅,与龙洞河美景交相辉映,相得益彰。校园面积1500余亩,校舍总建筑面积近50万平方米,图书资料100万余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1.5亿元,教职工1396人。
学校现设有文学与传媒学院、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医学院、财经政法学院、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学院、艺术学院、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继续教育与职业技术等12个二级学院和民族预科部及一个按民营机制组建的独立学院——科技学院,另有三级甲等附属医院和二级甲等附属医院各一所。共 49个本科专业,涵盖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经济学 9 大学科门类。有18个专业招收双学士学位,有6个专业招收硕士研究生,有3个专业与外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学校坚持走内涵发展之路,秉承“艰苦奋斗、甘于奉献、自强不息、追求卓越”的民院精神和“博学博爱,立人达人”的校训,引领着民院人不断奋发图强。改革开放特别是近20年以来,学校办学质量和层次不断提升,1999、2004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价和本科教学水平评估,200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点2个,省级品牌专业3个,省级精品课程9门,省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民族学、林学两个一级学科成为湖北省重点(培育)学科,另有湖北省高校优势和特色学科4个, 省级重点学科5个,省级硕士点立项学科19个,湖北省“楚天学者”特聘教授岗位学科2个。有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和湖北省人文社科基地各1个。
学校经过多年来的科学发展,形成了一支正高职称近百人,博士100余人的共784人的专任教师队伍。教师队伍中,博士、硕士生导师90余人,教授63人,副教授166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享受国务院津贴专家2人,省级各类专家24人。另聘有“楚天学者”2人,国内外知名大学兼职教授65人,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 1 人,另有外籍教师 9人。
2007年以来,学校科研人员紧密结合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634项,其中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6项、国家自科基金项目9项,省部级项目70项。鉴定、结题170多项,获获各级各类奖励60多项,其中省部级二等奖5项,三等奖4项,出版专著、教材96 部,在国内核心以上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600余篇,其中SCI、EI、ISTP收录论文近300余篇。
学校坚持“立足湖北,面向西部,辐射全国,服务基层”的办学定位,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先后为社会培养、输送各类专业技术人员80000余人,毕业生分布于全国各地,他们中有的在中央国家机关任职,有的在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任职,有的在世界著名高校和跨国公司任教任职,有的长期扎根于鄂渝湘等省市的民族山区,许多已成为各行各业的专业骨干,为国家特别是湖北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现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普通本、专科学生 22000多人,各类成人教育学生5000 余人。
学校注重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学管理办法,有效地提高了人才培养质量。近几年,学校应届毕业生考取全国名牌大学硕士研究生的比例均居同类高校的前列。在校毕业生的英语四、六级,计算机过级率均高于省属院校的平均水平。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中,共获湖北赛区一等奖1次,二等奖 3次,三等奖8次。在近四届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中,共获湖北赛区一等奖2次,二等奖7次,三等奖1次。2007年在第八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运动会上,我校运动员取得4金、2银、3铜的好成绩。学生吴娟参与的“土苗兄妹组合”在2008年举行的第十三届CCTV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中,取得优异的成绩,获得原生态唱法金奖和观众最喜爱歌手奖。有我校21名学生参加演出的湖北民俗歌舞《山乡春来早》亮相中央电视台2009年春节联欢晚会,受到海内外观众一致好评。
学校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多次举办全国性学术研讨会,并与英国、美国、俄罗斯、日本、韩国、澳大利亚等国的部分大学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互派访问学者。
学校务实的办学成就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多次受到国务院、国家民委及湖北省委、省人民政府表彰,被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全国民族体育模范集体”、“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校”、“省级最佳文明单位”、“湖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科技服务湖北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新华社、《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国民族报》、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等媒体先后报道了学校的办学事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教育部、国家民委、中央有关部委、地方党委、政府领导多次来校视察,对学校的办学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器大者声必闳,志高者意必远”,有着70多年辉煌办学历史的湖北民族学院,抢抓湖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民委共建学校之机遇,切实走以“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为内核的内涵发展道路,发挥优势,彰显特色,努力把湖北民族学院建设成为全国知名的有特色的民族大学!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第一层次 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
(二)第二层次 著名专家或知名学者,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并具备湖北省人事厅规定的教授二级岗位条件。
(三)第三层次 优秀教授,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学科建设急需的可适当放宽),并具备湖北省教育厅规定的教授三级岗位条件。
(四)第四层次 教授、博士。教授的年龄不超过45岁,并具备湖北民族学院教授四级岗位条件和满足学科建设需要;博士或博士后出站人员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岁,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博士不超过45岁,国内外著名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且获得博士学位,已经取得比较丰富的学术成果,有一定的科学研究潜力。
二、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待遇
(一)第一层次人才
1、发给安家费100万元,分5年发放;
2、提供360平米左右住房一套,在我校工作满8年拥有该住房产权;
3、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00万元;
4、设立院士办公室,配备用车,根据需要配备助手2—4人;
5、安排配偶工作,解决子女就学、就业。
(二)第二层次人才
1、发给安家费50万元,分5年发放;
2、提供180平米住房一套,在我校工作满10年拥有该住房产权;
3、提供科研启动费50万元,优先解决科研实验条件;
4、配备用车(价值20万),根据需要配备助手1—2人;
5、安排配偶工作(配偶原身份不改变),其安家费减半。
(三)第三层次人才
1、提供安家费20万元,分5年发放;
2、提供140平米的住房一套(住房面积超过部分由个人按政策购买),在我校工作满10年拥有该住房产权;
3、根据从事学科或承担科研项目情况提供科研启动费:文科5万元,理科10万元;
4、安排配偶工作(配偶原身份不改变),其安家费减半。
(四)第四层次人才
1、根据学科、专业的不同和紧缺的程度,提供安家费10~15万元,分五年发放;
2、提供科研启动费:根据不同专业提供3~8万科研启动费;
3、安排配偶工作,配偶原身份不得改变,其安家费减半;
4、提供过渡性住房,时限为两年,签订服务合同后若符合政策规定,可按政策优先购买学校与政府合建的经济适用房。
三、招聘教师的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心健康,硕士研究生的年龄不超过35岁(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岁(1970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196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学校招聘硕、博士研究生,要求全日制学历证、学位证、报到证三证俱全。
(三)硕、博士研究生第一学历均要求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士学位,本科与研究生所学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硕士研究生要求为“211工程”、“985工程”或国外高水平大学毕业生,且学制为三年,应用化学、生物学、民族学、思想政治教育、哲学、语言学及古代文学专业博士研究生要求为“211工程”、“985工程”或国外高水平大学毕业生。
(四)招聘英语、日语、朝韩语专业硕士研究生要达到相应的专业水平等级。
四、招聘政治辅导员的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一定的政治觉悟,热爱学生工作,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二)中国共产党党员,有学生干部经历,未婚。
(三)“211工程”、“985工程”或国外高水平大学毕业硕士研究生或湖北民族学院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且学制为三年,年龄不超过30岁(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本科。
五、附属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条件
(一)热爱卫生及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二)“211工程”、“985工程”或国外高水平大学毕业硕士研究生,且学制为三年,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士学位,本科与研究生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三)年龄不超过35岁(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六、引进和招聘岗位、聘用人数及专业要求
详见附表一、表二、表三
七、引进和招聘程序
(一)应聘者填写《湖北民族学院接收(引进)人员审批表》(附表四),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寄湖北民族学院人事处、校长信箱或相关用人单位,并附相关应聘材料及应聘工作打算。
(二)人事处会同用人单位审定应聘人员的资格,确定拟被考核人员,并由用人单位确定考核时间,通知被考核人员。被考核人员应带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第一学历原件等材料。
(三)人事处与教务处、纪委(监察处)等职能部门及用人单位对拟考核人员进行全面考核。考核以用人单位为主,主要内容为:
1、笔试:笔试为外语(外语专业的除外)。
2、面试:30分钟的专业课试讲。
(四)综合考核后,人事处提出初步名单报主管人事工作的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校党委常委会审定。
(五)公示拟进人员名单无异议后,人事处通知其体检。
(六)体检合格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办理调动手续。
(七)学校与引进的人才和招聘的教师签订聘用合同书,约定相应的责、权、利。
八、与本招聘启事相冲突的校内政策以本招聘启事为准。
附表一: 湖北民族学院2010年教师招聘计划
单位名称 |
岗位 |
人数 |
需求学科(专业) |
学历学位及职称要求 |
学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预科部 |
教师 |
1 |
汉语言文学 |
硕士及以上 |
周腾蛟主任0718-8290875 zhoutj1962@ |
文学与传媒学院 |
教师 |
1 |
语言学或古代文学 |
博士 |
毛正天院长0718-8439473 maozht@ |
理学院 |
教师 |
1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博士 |
向大晶院长0718-8960710 xdj303@ |
1 |
物理学 |
博士 | |||
1 |
机械电子工程 |
硕士及以上 | |||
信息工程学院 |
教师 |
2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博士,要求本科和硕士均为计算机专业 |
谭建军院长13339945893 es_tjj@ |
1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博士,要求本科、研究生为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或电子信息工程或通信工程专业 | |||
2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硕士及以上,要求本科、研究生为电气工程及相近专业 | |||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
教师 |
1 |
应用化学 |
博士 |
胡卫兵院长0718-8437531 Zhhy62@ |
1 |
环境工程 |
博士 | |||
1 |
制药工程 |
硕士及以上 | |||
医学院 |
教师 |
1 |
组织胚胎学 |
博士 |
袁德培院长0718-8439786 yuandepei2006@ |
1 |
预防医学 |
博士 | |||
1 |
生物化学 |
博士 | |||
1 |
中药学 |
博士 | |||
1 |
病理学 |
博士 | |||
1 |
中医基础理论 |
博士 | |||
1 |
解剖学 |
博士 | |||
1 |
生理学 |
博士 | |||
财经政法学院 |
教师 |
2 |
会计学 |
博士 |
张新平院长0718-8437739 xinping.8888@ |
2 |
财务管理 |
博士 | |||
2 |
市场营销 |
博士 | |||
2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博士 | |||
1 |
西方哲学 |
博士 | |||
1 |
政治学与行政学 |
博士 | |||
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 |
教师 |
1 |
动物学 |
硕士及以上 |
艾训儒院长0718-8439741 axru@ |
1 |
园林 |
硕士及以上 | |||
外国语学院 |
教师 |
1 |
英语(英美文学文化) |
硕士及以上 |
李权文院长18972400288 lqw69@ |
1 |
商务英语 |
硕士及以上 | |||
2 |
英语语言学(教学及翻译) |
硕士及以上 | |||
1 |
日语 |
硕士及以上 | |||
1 |
朝韩语 |
硕士及以上 | |||
体育学院 |
教师 |
1 |
网球 |
硕士及以上 |
倪东业院长0718-8435559 或8435558 ndy680@ |
1 |
足球 |
硕士及以上 | |||
艺术学院 |
教师 |
1 |
环艺设计 |
硕士及以上 |
向极鼎院长0718-8960180 xjd8430496@ |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
教师 |
1 |
旅游管理 |
博士 |
刘伦文院长0718-8958996 Liulunwen88@ |
1 |
社会学 |
博士 |
附表二 湖北民族学院2010年招聘政治辅导员计划
单位名称 |
岗位 |
人数 |
需求学科(专业) |
学历学位及职称要求 |
学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政治辅导员 |
8 |
不限 |
硕士 |
洪雁处长:0718-8437556 |
附表三 湖北民族学院附属医院2010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
单位名称 |
岗位 |
人数 |
需求学科(专业) |
学历学位及职称要求 |
学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附属医院 |
1 |
耳鼻喉 |
硕士 |
向阳院长:0718-8301001 0718-8301022(人事科) rsk@ | |
|
1 |
口腔科 | |||
|
1 |
眼科 | |||
|
1 |
内分泌科 | |||
1 |
呼吸 | ||||
|
1 |
肾内/净化 | |||
|
1 |
中西医结合肝病 | |||
|
1 |
风湿免疫 | |||
|
1 |
心内 | |||
|
1 |
儿科 | |||
|
1 |
康复医学 | |||
|
1 |
中药学 | |||
|
1 |
麻醉学 | |||
|
1 |
医学影像学 | |||
|
1 |
医疗或妇幼 | |||
|
1 |
药学 | |||
|
1 |
脑外 | |||
|
1 |
肿瘤 | |||
|
1 |
普通外科 | |||
|
1 |
皮肤性病 | |||
|
1 |
神经内科 | |||
|
1 |
急救医学 | |||
|
1 |
病理诊断 | |||
|
1 |
医学检验 | |||
1 |
高级护理 |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39号
邮政编编:445000
联 系 人:湖北民族学院人事处 李正华 王文兵 严森
联系电话:0718-8437559
网 站:ww***.cn[点击查看]或pu***.cn[点击查看]
E-mail:rscrc@
校长信箱:President_hbmy@
附表四 湖北民族学院接收(引进)人员审批表
应聘人员基本情况 |
姓 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
毕业学校 |
毕业时间 |
最高学历 |
|||||||||||||
最高学位 |
所学专业及方向 |
第一学历 |
|||||||||||||
职 称 |
政治面貌 |
联系方式 |
|||||||||||||
配偶的基本情况 |
|||||||||||||||
主要 简历 |
|||||||||||||||
主要科研成果 |
|||||||||||||||
以上所填内容情况属实。 签名 年 月 日 | |||||||||||||||
接收部门 |
拟录用岗位 |
||||||||||||||
资格审查意见 |
|||||||||||||||
考察情况 |
考 察 意 见 |
签 名 | |||||||||||||
教案情况 |
专业知识 |
教学面试 |
是否同意接收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注:考察情况中“专业经历”“专业业绩”“教学面试”填实际分数(百分制);“是否同意接收”填同意、基本同意、不同意。
录 用 意 见 |
用人部门经考察后的综合评价(包括对应聘人受教育背景、专业经历、科研成绩、教学效果、是否录用、引进人才类别等意见) |
部门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人事处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学校分管领导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
学 校 意 见 |
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注:(1)本表用于我校拟接收的各类应聘人员的考察用表;
(2)应聘教学科研岗位的,考察人应以教授、副教授等专家为主体。
湖北民族学院人事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