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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文区2010年招聘农村小学教职员工公告
根据我区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实际需要和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0】7号)文件精神,我区决定采用公开招考的方式择优录取小学语文、数学、英语、音乐教职员工共10名。公开招考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职位
序号 | 职位 | 职位代码 | 招考人数 | 专业 | 学历 |
1 | 小学语文教师 | 01 | 3 | 中文、汉语言文学、初等教育 | 专科及以上学历 |
2 | 小学数学教师 | 02 | 3 | 数学 | |
3 | 小学英语教师 | 03 | 2 | 英语类 | |
4 | 小学音乐教师 | 04 | 2 | 音乐类 |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应届及历届未就业毕业生并取得教师资格证;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2、限招聘龙文区户籍或龙文区籍生源(公告日之前为龙文区户籍)。
3、35周岁以下(即1975年5月30日以后出生)。
4、符合招聘职位的专业和学历要求。
5、政治合格,身体健康,热爱招聘岗位工作。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0年4月23日-5月6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龙文区教育局人秘股(新浦东路市规划局西边200米),电话:2165807
3、有关要求:报名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未就业毕业生还须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尚未领取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应届毕业生,可持就读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携带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半身照片3张,填写报名登记表。每个报考对象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的职位要与所学的专业一致。
四、考试方法
1、考试方法:采用笔试形式进行。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2、笔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分教育综合知识(每位考生必考科目)、专业知识(由考生选择其中一个专业参加)两部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知识、新课程理念等。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主干知识、教材教法(包含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式的应用)等。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60%。(详见福建省教育厅信息网)
退役运动员、退役军人及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的志愿者),享有笔试加分待遇,加分标准按漳委办发[2006]24号文件和省里有关规定执行。有关加分证明于报名时一并提交审核,逾期按不加分处理。
五、体检、考核与聘用
1、体检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则按其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低确定位次。若拟聘用人员因其他原因放弃资格,则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由区人事局、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2、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区人事局、区教育局组织考核,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依名次递补。
3、聘用
对拟聘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基层学校需求确定具体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与拟聘对象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按规定程序上报登记。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期满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龙文区教育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