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信息由湖南文理学院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湖南文理学院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湖南省汝城县201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简章 |
||||||||||||||||||||||||||||||||||||||||||||||||||||||||||||||||||||||||||||||||||||||||||||||||||||||||||||||||||||||||||||||||||||||||||||||||||||||||||||||||||||||||||||||||||||||||||||||||||||||||||||||||||||||||||||||||||||||||||||||||||||||||||||||||||||||||||||||||||
2010-4-16 0:00:00 admin | ||||||||||||||||||||||||||||||||||||||||||||||||||||||||||||||||||||||||||||||||||||||||||||||||||||||||||||||||||||||||||||||||||||||||||||||||||||||||||||||||||||||||||||||||||||||||||||||||||||||||||||||||||||||||||||||||||||||||||||||||||||||||||||||||||||||||||||||||||
因工作需要,湖南省汝城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调(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7名,根据《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项做以下方案。
一、 招聘单位、职位、条件
注:卫生部门乡镇卫生院33名职位分别是:①临床医学13名(文明、马桥、濠头、田庄、三江口、南洞、延寿、热水、永丰、井坡、岭秀各1名、三星2名),②医学影像2名(大坪、暖水各一名),③医学检验2名(田庄、益将各一名),④护理专业9名(文明、大坪、濠头、三星、南洞、集龙、永丰、井坡、岭秀各一名),⑤妇幼专业2名(马桥、盈洞各一名),⑥公卫专业4名(三星、益将、集龙、小垣各一名),⑦口腔专业1名(文明卫生院)。
二、报考资格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符合招聘岗位所需具备的身份、专业、身体、年龄等条件。其中年龄界定标准为报名截止日期,(如28周岁以下为1981年4月28日至1992年4月28日期间出生)。
3、事业单位招聘的工作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工作年限5年后方可调动工作单位。
三、方法与原则
1.招聘方法: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个人自愿报名,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经过笔试、面试、试教(教育部门高中、职中教师和幼儿教师参加试教)、资格审查、体检、考核、公示等程序,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最后确定聘用录取对象。
2.开考比例:职位录用计划与本职位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小于1:3,卫生部门妇幼专业、医技专业和乡镇计生服务站专业技术人员开考比例可放宽到1:2。报名截止后,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名额。特殊情况下,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4月15日至2010年4月28日。
2、报名地点:
⑴、卫生部门(人民医院、中医院、乡镇卫生院)到县卫生局政工室报名;
⑵、教育部门(县一中、县二中、职业中专、机关幼儿园)到县教育局政工室报名;
⑶、其它职位到县人事局考试指导中心报名。
3、报名者提供资料:报名时需带本人学历证书(2010年应届毕业生可凭《毕业生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报名)、相关职位任职资格证件、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3张本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半身相片(乡镇财政所其中3名财会人员职位,凭改制前主管单位的证明报名)。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并填写《汝城县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报考乡镇卫生院职位的必须填报到具体乡镇),原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的报考证明。报名时每人交纳报名费200元。考生报名与参考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网络报名:外地考生登陆湖南省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cn[点击查看]),从“通知公告”栏中查找到“汝城县2010年公开招聘(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简章”,然后从附件中下载《汝城县公开招聘(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如实填写后并附上照片、身份证、毕业证(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形成电子文件夹,发送到汝城县人事局电子信箱(rcrsj8223210@),进行报名。报名考试费通过当地银行网点电子等方法汇款至汝城县人事局帐户,在汇款单结算书附言栏内必须注明考生姓名及用途(收款单位:汝城县人事局,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汝城县支行东正街分理处,帐号:2980369980110135281)。缴费不成功者,报名资格不认可。
5、准考证领取。考试准考证到原报名处领取,领取时间为2010年5月6日至2010年5月7日(持考生本人身份证和报名收费收据)。
五、考试
考试总分以100分计算,分笔试、面试、试教(教师)。
1、笔试:
⑴笔试内容及要求:
笔试内容为招聘职位相应的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报考妇幼(含乡镇计生服务站)、中医、公卫、医学影像、医学检验、口腔专业的参加临床医学专业考试。具体要求如下:
⑵、笔试时间:教育、卫生部门及乡镇计生服务站职位2010年5月8日;其它职位2010年5月9日。地点另定。
⑶、笔试加分:
A、参加“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的高校毕业生凡在基层锻炼满二周年并考核合格的,其笔试总成绩加2分,以后每增加一周年增加1分,但加分最多不超过5分。
B、报考职业中专具有一周年以上的县级职业中专工作经历者,笔试成绩加5分。
C、报考乡镇计生服务站具有2周年以上基层计生工作经历者,笔试成绩加5分。
D、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在考试前领取填写《汝城县201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录用加分申请表》,在考试成绩公布前未履行确认手续的不予认可。
E、“三支一扶”人员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村官”要提供相关组织部门签署的认定意见(合同书);报考职业中学和乡镇计生服务站享受加分的,必须出具原工作单位的证明。
F、所有笔试加分均指折算后加分。
2、面试: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谈,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对象(报名人数未达到1:3的,则全部进入面试),如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均进入面试对象(九龙江森林公园导游人员报考人数的1/2确定进入面试的对象,面试形式为导游服务能力测试及现场情景模拟讲解,时间另定)。时间为2010年5月13日至5月16日,地点另定。
3、试教:
教育部门的高中教师、职中教师、幼儿教师面试人员参加试教。
4、考试成绩计分办法:
⑴、教育部门职位(一中、二中、职中、机关幼儿园):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5% 笔试加分 面试成绩×10% 试教×45%
⑵、九龙江森林公园导游人员: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 笔试加分 面试成绩×60%
⑶、其它职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 笔试加分 面试成绩×30%
六、资格审查
考试结束后,按相应职位笔试、面试(试教)的成绩折算比例计算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并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入围人员,做为资格审查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在考试成绩公布后三天内必须提交本人毕业证(2010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交《毕业生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提供者,不得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报考资格不符合者,取消录用资格。
七、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结合资格审查结果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湘人发[2005]31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八、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县人事局及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核主要内容为报考资格复查和德才表现,考核标准按《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试行办法》执行。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及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2010年应届毕业生,在2010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正式学历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的,不予录用。
如有自愿放弃及资格审查、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录用计划缺额时,则按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九、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各个阶段工作完成后,将结果进行公示,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举报者保密。公示期七日。
十、待遇
新聘人员实行聘用(任)制,享受同类同岗在职人员工资、福利、保险等待遇。
汝城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