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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经济开发区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10年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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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招生就业处 所属单位:就业指导中心 加入时间:2010-4-19 11:53:42 点击数:7 ] | ||||||||||||||||||||||||||||||||||||||||||||||||||
亳州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隶属于亳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安徽省级开发区),属国有企业性质,现因工作需要,在本省范围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条件 本次招考对象为201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全日制历届本科(具有学士学位)及以上的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28周岁以下(1982年4月25日后出生)。 二、招考计划 本次招考拟录用工作人员10名。具体专业及条件见附件。 三、报名事项 1、本次招考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设在亳州市人才服务中心一楼大厅(亳州市光明路15号)。报名时间为2010年4月24日-4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报名。 2、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六张(应届毕业生未发毕业证的,须携带经所在毕业院校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学生证;历届毕业生须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亳州市人才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并接受报考资格审查。 3、报考人员应正确填写《亳州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考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并签署“考试诚信承诺书”。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 4、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5、本次招考免收报考人员的一切费用。 6、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考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对达不到规定报考比例的岗位,不予开考。 四、笔试 本次考试按照有关规程组织进行。 1、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应于2010年5月7日至8日到亳州市人才服务中心二楼市场部(亳州市光明路15号)领取《准考证》。 2、笔试时间为2010年5月9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8:00—9:30 《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10:00—12:00《申论》 3、本次笔试总成绩为100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申论》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4、报考人员可于2010年5月11日9:00后登陆亳州人事人才网(ww***com[点击查看])、亳州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网(ww***.cn[点击查看])、亳州经济开发区网站(ww***.cn[点击查看])查询笔试考试成绩。 五、面试 本次面试按照有关规程组织进行。 1、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综合考虑招考岗位数量情况,按照3:1比例确定各招考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并于 2、面试有关事宜。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通过上述网站发布相关信息)。面试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原件,于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地点,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如出现人选缺额,不再递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实际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职位招考计划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考生所在面试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的平均数,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程序。 六、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核的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体检考核 1、体检考核由亳州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2、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复检仍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对体检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考核主要对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录用手续和待遇 1、对体检、考核合格者,由用人单位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 2、本次录用的工作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3、被录用人员参照同城区全额事业单位人员核发工资,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4、本次录用的工作人员的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其人事档案由亳州市人才服务中心统一管理。 本《公告》由亳州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8-8551899、0558-5189110 监督电话:0558-5060099 亳州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亳州市人才服务中心 二○一○年 附件: 亳州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10年 公开招考工作人员职位简章
备注:报考资格应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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