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普宁市2010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我市中学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精神,经中共普宁市委、普宁市人民政府同意,普宁市人事局、教育局决定今年组织我市部分中学面向非普宁市籍师范类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普宁第二中学等48所学校共291名(具体招聘单位及人数详见招聘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2010年非普宁市籍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统招师范类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含2008年、2009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
5、年龄为30周岁以下(即1980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地点:广西师范学院、湖南邵阳学院、广东华南师范大学、广东韩山师范学院。各招聘单位报名地点详见《2010年普宁市部分中学面向非普宁市籍师范类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
(二)报名时间:2010年4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要求:报考者按照公告公布的招聘条件及要求,持有关证件和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相片2张到指定地点报名。属2010年应届毕业生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读院校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报考证明;属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人员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暂缓就业协议书。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职位。可由他人代报名。
经审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由普宁市人事局发给准考证。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由普宁市人事局、教育局统一组织,统一命题制卷,统一考试时间。考务工作由普宁市人事局、教育局会同有关单位实施。
笔试科目:语文、数学二科(考试范围及用书为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其中《语文》使用广东教育出版社出版教材,《数学》使用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A版教材)。每科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0年4月27日上午
8:00----9:40 语文
10:00---11:30 数学
笔试地点:广西师范学院、湖南邵阳学院、广东华南师范大学、广东韩山师范学院。各招聘单位笔试地点详见《2010年普宁市部分中学面向非普宁市籍师范类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考场参照中考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笔试结束后,由普宁市人事局、教育局组织阅卷评分,并划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的划定办法为:按各报名点笔试人数的95%分别计算划定,即各报名点的合格人数分别占实际考试人数的95%。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依各招聘职位报考者笔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则以语文科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