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拔补充区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才,根据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考15名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专业及人数(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医药卫生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三、资格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医药卫生类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可放宽到40周岁(197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定于2010年4月19日—2010年4月26日9:30~11:20、14:00~17:00,在区卫生局4楼会议室(地址:丹徒新区谷阳大道171号)。 2、资格审查: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和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2张。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丹徒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并交纳笔试费100元/人。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0年4月28日 2、笔试地点:丹徒区卫校三楼多功能教室(地址:镇江市学府路83-1号,老丹徒区人民医院内)。 3、笔试内容:所学专业知识等。 笔试采取百分制。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小专业(如麻醉、影像等),因报考人数少达不到1:3比例的,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丹徒区卫校(地址:镇江市学府路83-1号,老丹徒区人民医院内)。 参加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费用100元。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用人数的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可一次性顺序递补)。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区卫生局进行考核。 六、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镇江市丹徒区卫生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不服从分配,逾期不到单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1-88992805(区人社局纪检组),0511—88982405(区卫生局监察室),咨询电话: 0511-88982412(区卫生局办公室)、15952860603,传真0511—88982428。 镇江市丹徒区卫生局 二O一0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镇江市丹徒区卫生局需求专业
[2010-4-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