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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和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市教育局和市人事局批准,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0名。现公告如下:
一、人员编制
1、骨干教师岗位招聘录取人员列入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
2、毕业生岗位招聘录取人员编制到校不到人,经费由市财政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标准同等核拨,工作2年后,少量优秀的可视为引进骨干教师编制到人;
3、招聘录取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管理。
二、招聘岗位(共20个)
毕业生岗位14个、骨干教师岗位6个(详见附表)
三、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生敬业,身心健康;
2、普通话水平达到相应学科要求;取得了计算机应用能力两个模块合格证;骨干教师岗位人员还必须具备高校教师资格证。
3、毕业生岗位面向未在行政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正式入编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要求第一学历为正规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具备正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为30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博士研究生学位并为正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年龄放宽至35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具体条件见附表。
4、骨干教师岗位要求第一学历为正规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副教授职称,年龄为45岁以下(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教授职称者,年龄放宽至52岁以下(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具体条件见附表。
四、招聘工作步骤
招聘工作步骤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考核、体检、考察和确定拟录取人员。骨干教师岗位免笔试。
五、报名
1、时间:2010年5月10日--5月13日
2、地点: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不接受网上报名)。
3、报名时如实填写《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如因个人填写失实或填写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4、资格审查应提交的证件、证书及材料(均为原件及复印件)有:
①骨干教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2010年毕业生:《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学生证》、尚未签订的《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各学科成绩表、就业推荐书。
往届毕业生:《身份证》、本科及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尚未签订的《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各学科成绩表和未派遣的《就业报到证》。
②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③还可提交市级及以上荣誉证书;省级及以上(含省级)刊物上发表的专业论文;省级及以上高级职业技能证书等能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材料。
六、笔试
1、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等)。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报名人数未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岗位不笔试,报考人员直接进入考核。
2、教育综合知识与各专业学科知识分别制卷,试卷满分均为100分,按7∶3的比例合成笔试总分;两套试卷考试同堂进行,时量为150分钟。
3、考试时间和地点5月26日在我院网站上公布。笔试当天考生凭本人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后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于考试后一周内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同时公布考核工作具体安排)。
七、考核
1、笔试成绩不带入考核。
2、依笔试成绩高低,按与招聘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人选。
3、考核内容为面试和试教(部分岗位含实际操作),面试试教同时进行,考核顺序抽签决定。
4、考核满分为100分,面试、试教准备时间为1小时,面试和试教时间共20分钟;面试、试教结束后部分岗位进行实际操作,内容为岗位所需相关知识,时间为1小时。
考核内容及分值如下:
考核内容及分值 |
考核岗位 |
面试(30分) 试教(40分) 实际操作(30分) |
印刷图文信息处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技术、电子商务、烹饪工艺与营养、信息检索 |
面试(30分) 试教(70分) |
财务会计类、金融类、公共英语、汉语言文学、工商管理、涉外旅游(日语方向)、旅游管理、法律、数学 |
4、考核成绩为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分,考核合格分数线为80分。考核成绩于考核后次日在我院公示栏内公布。
5、考核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参加考核,考核时间和地点在我院网站上公布,未按时参加考核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八、体检
1、根据各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学院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出现不合格人员时,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分数高低依次递补确定,仍无合格者时,不再补充人选。
3、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九、考察工作
1、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
2、学院根据需要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3、当出现体检和考察合格者弃权、或考察出现不合格者,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可在达合格分数线以上者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录取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为拟录取聘用人员。
2、考察结束后,根据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依1∶1的比例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经体检、考察后无合格人选时,该招聘岗位空缺。)
3、拟录取聘用人员经市教育局审查,由市人事局审核后下达录取批复。录取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沙教育信息网和学院校园网公示,公示时间七天。
4、经公示无异议的毕业生岗位录取聘用者,到学院签订《聘用合同书》;骨干教师岗位录取聘用者,由学院到市教育局人事处为其办理商调手续。
5、8月13日(星期五)前,未能办理档案转入者视为自行放弃。
十一、联系办法
学院地址:长沙市韶山南路578号
联系电话:0731-85648309、85648421(组织人事处)
联系人:蒙老师、彭老师
监督电话:0731-88666045(长沙市人事局综合规划与人事仲裁处)
长沙市人事局
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表:
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聘教师岗位及具体要求
专业(含方向) |
毕业生 |
骨干教师 |
备 注 |
财务会计类 |
2 |
1 |
骨干教师须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和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取得教授职称者,可不要求高级会计师职称和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
金融类(含金融、证券、保险、财政、经济) |
3 |
|
|
公共英语 |
1 |
|
|
汉语言文学 |
1 |
|
|
软件技术 |
|
1 |
|
印刷图文信息处理 |
1 |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1 |
|
|
电子商务 |
1 |
1 |
|
工商管理 |
|
1 |
|
烹饪工艺与营养 |
1 |
|
对口专业正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涉外旅游(日语方向) |
1 |
|
|
旅游管理 |
|
1 |
|
法律 |
1 |
|
|
数学 |
|
1 |
教授职称 |
信息检索 |
1 |
|
|
合计 |
14 |
6 |
|
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