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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局招聘 |
[附件:报名表.doc]
黄埔区建设和市政局于2010年3月17日在黄埔区信息网上发布了《黄埔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截止报名时间为 4月7日,目前有部分招考岗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达不到开考比例,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现发布《关于黄埔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招考专业技术人员补充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事业编制专业技术岗位3名,为原《公告》中的普通专业人才,其中: (一)预结算工程师1名,工业与民用建筑或建筑工程专业方向;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中级职称和造价员资格;有施工现场管理和预结算8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40岁以下( (二)工程部技术人员1名,道路与桥梁或城镇建设专业方向1人,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级职称,具有相应专业的国家一级建造师资格;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年龄40岁以下( (三)应届毕业生1名,工业与民用建筑或建筑工程专业方向1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2009年毕业且已办理暂缓就业者可接受报名)。 二、招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 3、非广州市常住人口人员(含增城、从化)须符合广州市人才引进的有关规定,具体条件向区建设和市政局咨询。 4、凡受党纪、政纪、刑事处分期限未满,或者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5、通过招考录用的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 三、工作待遇 被录用的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其人事关系在黄埔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代理一年,代理期间,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按我区的有关规定执行,人事代理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享受黄埔区规定的待遇;考核不合格的,解除与招考单位的聘用关系,其人事关系转黄埔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挂靠,由本人自谋职业。 四、招考程序 (一)信息发布 在黄埔信息网、广州大学校园网上发布招考信息,报名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二)接受报名 1、报名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和市政局办公室(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丰乐路94号建设大厦五楼 邮编:510700) 2、联系电话:020-82397963(传真),020-82387620 3、联系人:周杏媚、夏丽 4、报名时间:2010年4月28日至 5月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双休日、节假日不对外办公)。 5、报名材料: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在进入面试前需提供学历鉴定)、学位证、计生证、暂缓就业协议书、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大一寸彩色正面相片2张,非广州市户籍的已婚人员同时提交配偶的相关材料。报名材料不再退还。 (三)资格审查 向经审查合格的报名者发出考试通知,经发布《补充公告》后,参加报名并审核合格人数与原《公告》中符合资格条件的人数总和不低于该专业1:3的比例,仍低于此比例的,该专业职位一般不开考。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笔试、专业考试、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20%、40%、40%。 (1)笔试。笔试范围为政治、时事、经济、行政管理、公文写作、法律及与城市建设有关的基本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委托有关单位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评分标准,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评卷。 (2)专业考试。笔试成绩合格的,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专业职位1:3的比例进入专业考试,每一专业职位笔试合格人数每增加5人,其专业考试人数相应增加1人,以此类推,同一专业职位进入专业考试人数不超过招聘职位的10倍。专业考试范围为: 预结算工程师:工程材料、建筑施工技术、工程施工组织、工程计量; 工业与民用建筑或建筑工程专业:建筑材料、混凝土结构、地基与基础、建筑施工; 道路与桥梁或城镇建设专业:桥梁工程、道路建筑材料、交通工程、道路工程施工组织管理。 (3)面试。笔试、专业考试后,须再次复核进入面试人员的报考资格,经复核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才能进入面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 (五)体检 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列,按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前一位体检不合格的,后一位依次替补(最多替补至后2名)。 (六)组织考核。 考核工作在体检对象经过体检合格后开展,由区城建党工委、区建设和市政局派人组成考核组,对考核对象从德、能、勤等各方面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将不予录用,由下一名依次递补。 (七)录用结果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有关录用手续。 五、本公告的解释权在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和市政局。 六、未尽事宜可按我区有关规定执行。
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和市政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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