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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泰安分院主要从事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电梯等特种设备检验及研究工作。参考《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单位招聘聘用人员的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毕业生。
(三)招聘专业、学位及人数:
招聘本科或硕士毕业生4人。以下专业各一人:
起重机械及相关专业、工程机械及相关专业、金属材料工程及相关专业、化工机械及相关专业。
(四)身体健康。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此次招聘工作,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递交个人简历。
(2)单位初审: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符合性初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
(二)考试
1、考试方式
(1)笔试 现场抽题,限时交卷。
(2)面试
面试根据事业单位特点采取答辩形式,主要对应试人员进行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以及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等方面的测试,全面衡量考生的综合素质。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成绩的确定
笔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单位招聘委员会工作小组阅卷并评分。
(三)体检与考核
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等额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国家卫生部《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聘用
考试、考核工作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如发现问题,一经核实取消应聘人员资格。
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报省院备案。
签定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合格的,与泰安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职工技术协会签订聘用合同,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应聘人员取得特种设备检验师资格后,泰安分院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三、聘用人员待遇
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按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工资待遇执行,见习期工资2300左右。
应聘人员在取得检验师资质后(预计3年),与编制内人员同工同酬。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军
电话:0538-6136577
电子邮箱:taiantj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