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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拟面向校内公开招聘人事处科级管理干部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本校现有固定编制人员(A系列)招聘。
二、招聘岗位
师资科科长1名。
人事科科长1名。
人才发展办公室副主任(正科实职)1名。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操守,具有全局意识,善于团结同志;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工作踏实,廉洁勤政,乐于奉献,服务意识强,办事效率高,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三)具有履行职责需要的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有良好的文字与口头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四)熟悉学校人事制度及相关政策,有一定的人事管理工作经验;
(五)中共党员,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应聘的专职管理人员应任副科级两年以上(含两年)职务或现任主任科员、七级以上(含七级)职员;专任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岗位十级以上(含十级),且在原岗位系列受聘满一个聘期以上;
(七)应聘人员在录用后,第一个受聘期内原则上不能应聘另一新的岗位,因工作需要调整受聘人的工作岗位或组织推荐应聘高一级职位的除外;
(八)身心健康。
四、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受理报名:可通过个人自荐、单位推荐、群众推荐应聘上述岗位,应聘者请填写《中山大学公开招聘人员自荐(推荐)表》(请点击下载),并附上学历证等相关证书复印件及近期的主要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送人事处综合科(中山楼414室)。有关应聘材料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二)报名时间:2010年4月29日至2010年5月13日
(三)资格审查
(四)面试
(五)组织考察
(六)报批
(七)聘任
五、聘后管理
对新聘用的干部实行聘任制,试用期半年。试用期间享受同职级待遇。凡经确认的,聘期四年(含试用期)。
六、其他说明
若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需求,招聘单位可不确定人选,并可申请该岗位再次招聘。
联系地址:中山楼414中山大学人事处综合科
联 系 人:陈慧雄
联系电话: 84111798
e-mail:chenhx@
中山大学人事处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