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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湘勘发[2010]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加强师资人才队伍建设的需求, 按照"凡进必考"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范围、条件
面向全省招聘全日制本科优秀应届毕业生和骨干教师。应聘者必须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善于团结协作,具有敬业精神、团队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同时应具备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计算机证,英语达到相应水平。骨干教师还应教过两届以上高三,培养尖子生有突出成绩,有中级以上职称。曾在地质中学代课表现优秀者优先考虑。
二、招聘岗位
语文教师2名、数学教师1名、英语教师1名、物理教师1名、化学教师1名、生物教师1名、历史教师1名、地理教师1名、政治教师1名、体育教师2名、通用技术教师1名、校医1名。
三、招聘时间
1.报名时间:2010年4月20日---5月15日。
2.报名地点:湖南省地质中学办公室。
3.考试方式:考试采取面试、笔试、试教相结合的方式。
4.考试时间:2010年5月30日前。
二、招聘程序
1.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发布招聘广告,应聘者将有关个人资料(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等级证、获奖证书、论文发表情况等)于5月15日前交学校办公室。
2.为了确保公开、公正、公平、广纳贤才的招聘原则,学校将专门成立招聘教师专业委员会,参与听课的教师(评委)由主管校长聘任,下聘书。
3.由办公室接收、整理应聘者求职材料。
4.办公室组织相关学科教研员对应聘者进行初选并查验学历、专业技术职务及相关证件。
5.由主管领导对拟聘人选进行审核。
6.教务处组织应聘者考试(完成一套高考模拟试题)。
7.教科室组织说课、试教。
8.校领导、专家对试教合格者面试。
9.确定人选后,办公室将拟聘人员名单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批。
10.拟聘人员通过体检(定点医院),合格后经公示,报主管单位审批,可办理编内聘用手续。
三、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事编制网站公示范1周,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教师的待遇
1.享受我校同级同类人员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工资、津贴和福利待遇。
2.聘用人员的定级、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资晋升等按照我校同级同类人员执行。
3.享有我校在职职工同等的工作、学习权利。
4.享有我校在职职工同等的探亲假、寒暑假、婚假等法定假期。
5.享受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待遇,由学校和本人按国家规定比例向社会保险机构交纳。
五、聘用人员的管理
1.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任合同书,按照省有关文件规定办理聘用合同鉴证手续,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学校负责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和管理。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实行年度考核和聘期届满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调入、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
3.聘期届满,实行双向选择,学校和应聘人员同意续聘的,可签订续聘合同,学校或个人不同意续聘的,聘约自行解除。
联系电话:0731-85162828
2010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