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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山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岱山县卫生局
2010年岱山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悬水小岛医护人员公告(一)
为加强我县悬水小岛卫生队伍力量,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岱山县加强悬水小岛和偏远村庄卫生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岱政办发〔2009〕8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0年岱山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悬水小岛医护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0年我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长涂东剑、长涂港南和高亭渔山等3个悬水小岛社区卫生服务站医、护人员共8名,具体招聘职位及人数如下:
招聘单位 |
单位性质 |
招聘职位 |
招聘人数 |
备注 |
长涂东剑、长涂港南和高亭渔山社区卫生服务站 |
事业 |
临床医生 |
5名 |
|
临床护士 |
3名 |
|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1. 遵守国家法律,政治素质良好,服从分配,愿意到小岛医疗卫生单位工作5年以上,品行端正
2. 196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 岱山户籍并具有岱山籍贯的,具有适应工作岗位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4. 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并执业注册范围有临床内科或全科医学专业)或执业护士资格;
5.2010年3月31日前进入本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目前仍在卫技岗位工作的非正式在编人员。
三、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10年5月4&mdash7日。
2.报名地点:岱山县卫生局办公室(岱山县高亭镇蓬莱路187号),咨询电话:0580&mdash4472018。
3.报名提交材料: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身份证、户籍本、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执业注册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2010年岱山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悬水小岛医护人员报名表》(附件1),工作经历证明(附件2)。
4.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5.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职位数的2倍,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由县人事部门会同县卫生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6.缴纳考务费,收费按浙财综字〔2007〕7号文规定,每人40元/科。
四、考试时间和内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以医学相关知识(解剖、生理、卫生法律法规)为主,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县人事部门会同县卫生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笔试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考核工作细则》执行。报考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报考该职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1.体检、考核后,按职位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岱山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网、岱山县卫生信息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浙江省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登记表》,签订聘用合同和定向服务协议书,办理聘用手续。
2.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者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从相应报考职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分依次递补。
3.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如试用期内确实难以胜任工作,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工作要求的,予以解聘。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岱山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附件1报名表.doc
点击下载附件2工作经历证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