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药品检验所
2010-05-04
基本信息
所在地区 | 辽宁省大连市 | 单位地址 |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888A号 | 隶属部门 | 辽宁省 |
联系部门 | 办公室 | 单位电话 | 84255328 | 联 系 人 | 刘晓兵 |
单位性质 | 其他事业单位 | 单位传真 | |||
单位网址 | 电子邮件 | 单位邮编 | 116021 | ||
备 注 | 报考人员需提供资料(截止到5月5日16点之前直接将个人简历发至联系人邮箱) |
需求信息
落实毕业生方式 | 个人自荐 | ||||||||||||||||||||
提 供 待 遇 | |||||||||||||||||||||
|
单位简介
连市药品检验所隶属于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东北地区进口药品检验以及辖区内药品监督检验工作。2010年招聘临时聘用人员11名,具体有关事宜如下:
一、拟招聘的岗位、专业及人数
岗位 专业 人数
化学检验 药学 2人/ 精细化工 1人
中药检验 中药分析、中药学 3人
生化及药理检验 药理 1人/ 生化 1人(男)
抗生素检验 药物分析 1人/ 食品质量与安全及食品科学与工程 1人
计算机管理 计算机 1人
二、拟招聘人员的条件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2)主管药师(全日制本科)以上职称(含主管药师)并具有5年以上药品及相关专业检验工作经验。
(3)博士及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人员优先。
2、熟练操作紫外、液相、气相、液质、气质等精密仪器。
3、具有严谨细致的科学态度和工作作风,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三、拟招聘人员的待遇
中级职称人员2050元/月,硕士研究生(含应届)2050元/月,博士研究生(含应届)2350元/月,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人员3150元/月。
单位负责交通费及午餐,负责缴纳保险(单位承担部分)。
四、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截止到5月5日16点之前直接将个人简历发至联系人邮箱)
1、个人简历
2、毕业证、学位证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科研成果及本人在国家级杂志上发表论文的原件和复印件。
五、临时聘用合同期限及试用期规定
临时聘用合同期限为两年,试用期两个月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刘晓兵 电话:84255328
邮箱:LXB@
一、拟招聘的岗位、专业及人数
岗位 专业 人数
化学检验 药学 2人/ 精细化工 1人
中药检验 中药分析、中药学 3人
生化及药理检验 药理 1人/ 生化 1人(男)
抗生素检验 药物分析 1人/ 食品质量与安全及食品科学与工程 1人
计算机管理 计算机 1人
二、拟招聘人员的条件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2)主管药师(全日制本科)以上职称(含主管药师)并具有5年以上药品及相关专业检验工作经验。
(3)博士及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人员优先。
2、熟练操作紫外、液相、气相、液质、气质等精密仪器。
3、具有严谨细致的科学态度和工作作风,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三、拟招聘人员的待遇
中级职称人员2050元/月,硕士研究生(含应届)2050元/月,博士研究生(含应届)2350元/月,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人员3150元/月。
单位负责交通费及午餐,负责缴纳保险(单位承担部分)。
四、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截止到5月5日16点之前直接将个人简历发至联系人邮箱)
1、个人简历
2、毕业证、学位证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科研成果及本人在国家级杂志上发表论文的原件和复印件。
五、临时聘用合同期限及试用期规定
临时聘用合同期限为两年,试用期两个月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刘晓兵 电话:84255328
邮箱:LXB@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