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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乐山市犍为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

(全职,发布于2010-05-05)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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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乐山市犍为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育工作,改善教师队伍结构,提高师资队伍质量,促进教育健康稳定发展,适应我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乐山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乐人发【2006】14号)及有关政策规定,现将犍为县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编制控制和合同管理的原则;
3、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初中教师15名
学科:数学3名、物理3名、化学2名、地理1名、生物1名、
体育3名、音乐2名
学校:纪家学校、大兴初中、铁炉初中、九井学校、金井初中、
泉水初中、马庙学校、敖家初中、新民初中。
(二)小学教师15名
学科:语文4名、数学4名、英语4名、音乐1名、体育1名、
美术1名
学校:金井小学、纪家学校、大兴小学、公平学校、新民小学、
铁炉小学、九井学校、同兴小学、马庙学校、芭沟小学、
新盛学校。
(三)幼儿园教师5名
学校:新城幼儿园、孝姑幼儿园、罗城幼儿园。
  三、招聘对象
2010年7月31日前有本、专科学历且具有教师资格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身体健康。
2、年龄要求:中小学教师年龄须在28岁及以下(1982年5月19日以后出生);幼儿教师年龄须在25岁及以下(1985年5月19日以后出生)。
3、学历要求: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
4、专业要求: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除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岗位外),其所学专业应与报考岗位对口;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应为幼师或学前教育专业。
5、教师资格要求:应聘人员应具备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具有高中教师资格、初中教师资格者可选报初中或小学教师岗位(尚未取得教师资格且正在办理的应届毕业生,须出具有关证明)。
6、普通话要求:报考小学、幼儿教师岗位的,普通话等级应达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普通话等级应达二级乙等及以上。
7、每位考生限报1个岗位。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0年5月14日-5月19(星期六、日除外)。
  (3)报名地点:犍为县人才流动服务中心。
(4)报名程序
①报名注册。符合招聘条件有意报考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本人持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应证明)、普通话等级证,各类获奖证书以及符合加分条件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正面1寸免冠照片2张,到犍为县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报名,如实、准确填写《犍为县201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的各项内容。
②报名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物价局〔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缴纳报名费180元(含笔试费用两科100元,课堂考核费80元)。
  ③资格审查。由县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教育局人事股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报考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有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报名时应提供用人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报考。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的,取消报考者的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④准考证的领取:2010年5月27日在犍为县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
2考试考核
报考人员全程参加笔试和课堂考核,先笔试后课堂考核。笔试由县人事局组织,采用闭卷形式;课堂考核由县教育局组织。通过笔试、课堂考核等程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学科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不低于3:1(特殊专业可放宽到2:1),如达不到规定的比例要求,则相应调减招聘名额。
(1)笔试
  ①笔试内容:《综合知识》,满分100分;专业知识,满分100分。专业知识测试内容为:报考初中、小学教师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初中和专科层次基础知识,初中知识以我县现行使用教材为准;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学前教育学》和《幼儿教育指导纲要》。
②笔试时间:2010年5月29日
上午9:00-11:00 《综合知识》
下午2:30-4:30  专业知识
③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课堂考核
①课堂考核:中小学教师课堂考核满分100分,采用分学科抽取课题,限定时间准备,上一节微型课;幼儿教师课堂考核满分为100分,实行上微型课和基本功技能考核相结合,其中抽取课题,限定时间准备,上一节微型课,占50分;弹、唱、说、跳、画五项基本功技能考核,占50分。
②课堂考核时间:2010年5月30日。
③课堂考核地点:见准考证。
(3)加分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大学生等,符合加分政策的,按照规定加分,须提供由选派(选聘)单位出具的相应依据(证明)。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4)考生总分计分办法
考生总分=《综合知识》笔试成绩×40% 专业知识笔试成绩×30% 课堂考核成绩×30% 加分。(总分精确到0.01)。
(5)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由县人事局公布,考生可通过犍为人事人才网进行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义的,可于成绩公布3日内向县纪委申请查分。笔试成绩网上公布,课堂考核成绩当场公布,考试总分在课堂考核完后一周内在犍为人事人才网上公布。
(6)考生总分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3、体检政审
根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如考试总分相同的,按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排序)。
(1)体检
根据招聘名额,按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规定执行,由县人事局、教育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本人承担。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有不合格人员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填写《犍为县2010年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政审表》,由县人事局、教育局组织政审,凡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开除处分”的不予聘用。
政审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以考试总分名次依次递补,并按规定进行体检、政审。
  4、聘用办法及待遇
(1)经体检和政审合格者,面向社会公示7天,若无不良反映,由县人事局、教育局组织办理报到、聘用手续。
到县人事局报到时必须提供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否则不予以办理报到手续,同时将个人档案交县人才流动服务中心。聘用手续由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
若有举报,经查证属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不服从安排者或超出规定时间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出现缺额的,以考试总分名次依次递补,并按规定进行体检、政审、公示等。缺额以总分名次依次递补,递补截止日期2010年8月10日。
  (2)确定的招聘人选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3年(含试用期1年)。县内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3)确定的招聘人选中,原已与其它用人单位签订有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在与此次招聘的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前,应提供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关系的手续或证明,否则,不予聘用和签订聘用合同。
(4)报考人员如有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情况,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5)待遇:按国家规定政策和我县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考的相关公告、要求和注意事项均在犍为人事人才网上公布,报考者应密切关注并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的考录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该环节和下一环节资格。
在任何一环节中发现考生有违反规定的情况,县人事局将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为保证此次公招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此次公招县纪委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833-4221259(犍为县纪委)
0833-4252502(犍为县人事局)
              0833-4221294(犍为县教育局)
咨询电话:犍为县人才流动服务中心 0833-4251500
       犍为县教育局 0833-4221909 
犍为人事人才网:ww***.cn[点击查看]
犍为教育信息网:ww***net[点击查看]      
 
 
 
招生就业处
2010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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