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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澄迈县2010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人才公告
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为解决我县医疗卫生专业人才紧缺的突出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6号令)等有关规定,决定在面向社会招聘一批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充实到县医院,以保证各项医疗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现将我县2010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本着
"按需设岗、按岗定人"和"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优化卫生系统人力资源配置,进一步推动我县医疗卫生事业稳步健康地向前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
二、招聘原则
坚持医院工作实际需要,专业对口,注重能力和水平,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肃招聘工作纪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选拨人才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全日制普通中、高等医学院校的医疗卫生类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较强的学术组织协调能力。
2、身体健康,综合素质好,符合体检健康标准。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4、年龄要求:报考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其中护理人员要求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到2010年4月31日)。
5、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招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岗位设置
1、根据县医院设置的岗位情况,拟招聘西医临床、麻醉、影像、病理、助产、检验、西药剂、护理等专业人员共40人。其中西医临床专业12人,麻醉专业1人,护理专业19人,助产士专业3人,影像专业2人,病理专业1人,检验专业1人,西药剂专业1人。麻醉专业、病理专业、影像专业如无此类专业人员报考,可从西医临床专业人员中招录。报考的西医临床、麻醉、西药剂、影像、检验、病理等岗位的考生必须具备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助产、护理等岗位的考生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
六、招聘基本程序及办法
招聘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分报名、笔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高校网站、海南省澄迈县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向有关重点高校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有关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10年5月15日至5月22日。
2、报名地点:澄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与人员流动股。
3、报名有关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报一个招聘岗位。
(2)报名时应聘人员要求持有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户口簿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3)不能到现场报名的人员可由家长用复印件或传真件代为报名,待考核时复核原件。
(2)已参加工作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由海南省澄迈县招聘医疗卫生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并公布符合招聘报名条件的人员名单。经预审获得考试资格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海南省澄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报名时只可填报1个录用单位志愿。为方便录用工作操作,原则上按专业对口进行竞岗,每人限竞1个岗位,影像、麻醉岗位出现第一志愿无人报考或报考人数低于岗位录用人数时,其录用的名额将从未被录用的考生(西医临床专业)中,按高到低分的原则录取。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由澄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试卷由省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出题、制卷、评卷、等分。
1、笔试共考两个科目:公共科目、专业科目
其中《公共科目》为各岗位必考科目,共用一卷,范围为卫生法规、医学心理学、医学伦理学、病理学、药理学。各岗位《专业科目》按2009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指导用书为范围;
2、考试形式:统一命题,闭卷考试;
3、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体检
根据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在同等条件:A、高学历者优先;B、独生子***先;C、具有本县户籍者优先;D、早毕业者优先。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由澄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阶段。
(六)考核
调阅预录人员档案,了解其在校表现及相关情况。考生必须提供:常住或暂住人口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据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名顺序等额确定聘用人员。
2、入围者在公开聘用过程中,若有弃权者,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3、对考试、考核均合格的考生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举报电话:澄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7615385澄迈县卫生局:67623303
4、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呈报政府批准后由被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并到澄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一年。
5、被聘用尚未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必须在两年内通过国家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给予办理转正手续;两年内未取得执业资格或经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聘用单位要解除合同,不予聘用,并报澄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卫生局备案。
6、聘用人员工资性质均为自筹。
七、监督检查
1、信息公开:招聘信息在各重点高校、澄迈县政府网和新闻媒体公布,接受监督。
2、监督检查:在统一招聘过程中,接受澄迈县监察局全程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计划、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八、其它
(一)报名具体规定和考务事项,可在报名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人员咨询。
(二)报名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招考条件报名,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性。
(三)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未尽事宜由澄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澄迈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
澄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周丽敏0898-67616155
澄迈县卫生局
林维昌0898-67623303
澄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澄迈县卫生局
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