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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苏涟水县事业单位2010招聘合计

(全职,发布于2010-05-07)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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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改善我县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4名,特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招聘的范围及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3、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4年5月18日至1992年5月28日期间出生)。
     4、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
     5、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及其它相关条件(详见《2010年涟水县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简介表》,其中:专业名称、学历层次和其它条件须与简介表中列出的一致,否则不得报考)。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招聘录用后,须服从组织统一分配。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以前在我县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过程中,曾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政纪处分未解除的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二、招聘职位、人数及要求
     详见招聘职位简介表。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或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报考一级医院职位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报考二级医院职位的,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进行。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以上证件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已就业的或与其他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的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人员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后,如实填写《涟水县2010年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交近期同底二寸免冠彩色照片四张,缴纳报名费100元。因特殊情况代为报名的,需提供委托书、代报名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二级医院的职位可以兼报。
     报名时间:2010年5月18日---2010年5月28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节假日正常休息,不报名。
     报名地点:涟水县人事局(涟水县涟城镇红日路县政府办公大楼七楼718室)
     招聘信息公布网站:涟水人事人才网(ww***.cn[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0517-82380796
     0517-82380779
     0517-82316796
     报考二级医院职位的于2010年6月23日---6月25日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报考一级医院职位的,于2010年6月3日---4日在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
     (二)笔试、面试
     1、报考二级医院岗位的,采用笔试的方法,笔试科目为招聘岗位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0年6月26日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报考一级医院岗位的,采取面试的方法。按招聘岗位进行集中面试。如果面试未能招满下达指标的,可以再进行专场面试补充录取。面试合格者和二级医院笔试合格人员一起进行体检和考核录用。
     面试时间:2010年6月5日。
     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
     (三)体检
     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实际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生体检前需提供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否则不得参加体检,作不符合招聘条件处理。考生体检参照高校入学体检标准。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核,考核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细则》执行。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职位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须参加岗前培训和初任培训,试用期一年。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由聘用单位到人事部门为其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个人自主择业。
     被聘用考生与其他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如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聘用后管理及待遇
     被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享受招聘单位相关待遇。首聘五年内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解除聘用合同。若擅自解除聘用合同,须按聘用合同规定,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聘用期满后,实行双向选择。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坚持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确保新聘用人员的政治、业务和身体素质,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其不符合规定条件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清退的人员责任自负。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涟水县纪委、监察局:0517-82380896
     县人事局:0517-82380779
     县卫生局:0517-82316796
    
     六、本简章由涟水县人事局、卫生局负责解释
    
     涟水县人事局
     涟水县卫生局
     2010年5月6日
     2010年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简介表
     职位代码 招聘单位 职位名称 拟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其它条件
     O1 县人民医院(二级医院) 卫生技术 8 本科及以上(一本或二本) 临床医学 含妇产科、儿科方向
     O2 县人民医院(二级医院) 卫生技术 2 本科及以上(一本或二本) 临床医学或医学影像专业 临床医学专业报此岗位,录取后需从事B超工作
     O3 县中医院(二级医院) 卫生技术 2 本科及以上 中医临床
     O4 县中医院(二级医院) 卫生技术 1 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
     O5 乡镇卫生院 (一级医院) 卫生技术 31 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
     合计 44
     注:"专业要求"和"其它条件"由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为进一步改善我县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名,特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招聘的范围及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3、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4年5月18日至1992年5月28日期间出生)。
     4、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招聘录用后,须服从组织统一分配。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以前在我县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过程中,曾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政纪处分未解除的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二、招聘职位、人数及要求
     详见招聘职位简介表。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实行"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方法,按照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和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 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进行。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以上证件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已就业的或与其他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的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人员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后,如实填写《涟水县201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交近期同底二寸免冠彩色照片四张,缴纳报名费100元。因特殊情况代为报名的,需提供委托书、代报名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数和职位计划录用人数比例须达3:1,不足3人的职位不开考。
     报名时间:2010年5月18日---2010年5月28 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节假日正常休息,不报名。
     报名地点:涟水县人事局(涟水县涟城镇红日路县政府办公大楼七楼718室)
     招聘信息公布网站:涟水人事人才网(ww***.cn[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0517-82380796 82380779
     2010年6月23日---6月25日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报考者须参加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一笔试,笔试内容、考试范围、用书不限。满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30分,专业知识70分。
     笔试时间:2010年6月26日(星期六)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按比例确定各考试科目合格分数线,并在涟水人事人才网公示。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参加同岗位笔试人员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职位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实际拟录用人数与达线人数不足1:3的职位不予调剂。
     2.涟水县人事局对拟参加面试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从同岗位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4.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当场公布。
     5.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报考人员总成绩。根据考生合成后总成绩按职位实际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生体检前需提供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否则不得参加体检,作不符合招聘条件处理。考生体检参照高校入学体检标准。体检工作由县人事局组织实施。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核,考核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细则》执行。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职位人员中,按合成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须参加岗前培训和初任培训,试用期一年。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由聘用单位到人事部门为其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个人自主择业。
     被聘用考生与其他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如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聘用后管理及待遇
     被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享受招聘单位相关待遇。首聘五年内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解除聘用合同。若擅自解除聘用合同,须按聘用合同规定,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聘用期满后,实行双向选择。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坚持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确保新聘用人员的政治、业务和身体素质,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其不符合规定条件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清退的人员责任自负。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涟水县纪委、监察局:0517-82380896
     六、本简章由涟水县人事局和相关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涟水县人事局
     2010年5月6日
     2010年涟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简介表
     招 聘 单 位 职位名称 拟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专 业 要 求 其它
     涟水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办事员 1 本科 经济管理类 具有二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办事员 1 本科 城建规划类 具有二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涟水县文化活动中心 办事员 1 本科及以上 舞台美术 具有2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
     办事员 1 本科及以上 建筑水电 具有2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
     涟水县水利科学研究站 办事员 1 本科及以上 水利工程、水利建设与规划、水利水电工程、农业水利工程
     涟水县经贸综合监察大队 办事员 1 本科及以上 法律类
     办事员 1 本科及以上 计算机(大类)类
     涟水县生产力促进中心 办事员 1 本科及以上 经济类
     涟水县农业科学研究所 办事员 1 本科及以上 园艺、现代园艺、园林绿化、园林、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植物科学与技术 取得相应学位
     办事员 1 本科及以上 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园林规划设计、城市景观规划、园林景观、景观规划 取得相应学位
     涟水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 办事员 3 本科及以上 财务财会类或审计类 取得财务或审计类初级以上职称,具有三年以上会计或审计工作经历
     合计 13 
    

  为进一步改善我县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85名,特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招聘的范围及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3、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4年5月18日至1992年5月28日期间出生)。
     4、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特殊教育学校师资需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5、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及其它相关条件(详见2010年涟水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简介表,其中:专业名称、学历层次和其它条件须与简介表中列出的一致,否则不得报考)。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招聘录用后,须服从组织统一分配。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以前在我县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过程中,曾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的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二、招聘职位、人数及要求
     详见招聘职位简介表。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实行"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方法,按照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和聘用的程序进行。
     ㈠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法进行。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以上证件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已就业的或与其他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的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人员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后,如实填写《涟水县201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交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四张,缴纳报名费100元。因特殊情况代为报名的,需提供委托书、代报名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间:2010年5月18日-2010年5月28日
     上 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节假日正常休息。
     报名地点:涟水县人事局(涟水县涟城镇红日路县政府办公大楼七楼718室)。
     招聘信息公布网站:涟水人事人才网(ww***.cn[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0517-82380796、82380779、82380306
     2010年6月23日-25日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㈡考试
     笔试:①公共基础知识(30分);②专业知识(150分)。
     笔试时间:2010年6月26日。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按比例确定各考试科目合格分数线,并在涟水人事人才网公示。
     具有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免笔试,直接进入体检、考核环节。
     (三)体检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实际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生体检前需提供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否则不得参加体检,作不符合招聘条件处理。考生体检参照高校入学体检标准。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核,考核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细则》执行。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须参加岗前培训和初任培训,试用期一年。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由聘用单位到人事部门为其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个人自主择业。
     被聘用考生与其他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如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聘用后管理及待遇
     被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享受招聘单位相关待遇。首聘五年内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解除聘用合同。若擅自解除聘用合同,须按聘用合同规定,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聘用期满后,实行双向选择。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坚持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确保新聘用人员的政治、业务和身体素质,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其不符合规定条件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清退的人员责任自负。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涟水县纪委、监察局:0517-82380896
     涟水县人事局:0517-82380779
     涟水县教育局:0517-82380306
     六、本简章由涟水县人事局、教育局负责解释
    
     涟水县人事局
     涟水县教育局
     2010年5月6日
    
     2010年涟水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简介表
     职位代码 职位名称 招聘人数 学历条件 专业条件 其它条件
     O1 "农
     村
     中
     小
     学
     教
     师
    
     " 中学语文 7 本科及以上 汉语言文学、中文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O2 中学数学 7 本科及以上 数学及应用数学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O3 中学物理 3 本科及以上 物理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O4 中学化学 3 本科及以上 化学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O5 中学生物 2 本科及以上 生物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O6 中学历史 2 本科及以上 历史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O7 中学地理 2 本科及以上 地理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O8 中学政治 2 本科及以上 政治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O9 英语 19 本科及以上 英语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10 音乐 3 本科及以上 音乐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11 美术 3 本科及以上 美术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12 体育 3 本科及以上 体育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13 教育技术 4 本科及以上 教育技术、计算机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14 小学教育 10 本科及以上 小学教育、小教双语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15 特教 特教 2 专科及以上 盲人教育除外 全日制普通高等特殊教育学校毕业生,持有教师资格证书
     16 "职
     教
     师
     资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2 本科及以上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自动化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17 信息技术与信息工程 2 本科及以上 信息技术与信息工程、通信工程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18 艺术设计 2 本科及以上 艺术设计、广告学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19 工业工程 2 本科及以上 工业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0 财会 2 本科及以上 会计学、财政学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1 针织服装 2 本科及以上 针织技术与针织服装、服装设计、服装工程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2 电气技术 1 本科及以上 电气自动化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小计 85 ---- ---- ----
     注:"专业条件"及"其他条件"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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