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冷水江市委办公室关于招考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中共湖南冷水江市委办公室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3名(事业编制)。
二、招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身体健康;
(四)年龄要求:报考人员必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5月1日至1992年5月1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时间:2010年5月6日至5月20日。
2.报名要求: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3.报名地点:市委办干部组。
4.报名联系人:阳小玲,联系电话:0738-5226299。
(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考岗位和基本条件,对报考对象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报考对象。报考人数与招考计划人数比例小于5:1时不得开考。
(三)考试安排
考试由笔试、面试、考察三部分组成,各部分独立算分,不累积计分。
1.笔试:笔试内容为写作(包括写作基本知识和作文)和电脑基本操作知识,总分100分,其中写作80分(基本知识20分、作文60分),电脑 基本操作知识20分,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面试人选,确定9人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侧重对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确定6人进入考察程序。
3.考察:对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在同一层次进行综合考察,并根据结果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四)人员选录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依次递补。对经考试考核择优确定的拟录取 人员名单予以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和管理权限办理有关手续。
四、招考纪律
招考工作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由市委办牵头,市人事局参与,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违反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对徇私舞弊或参与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中共冷水江市委办公室
2010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