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温州市瓯海区事业单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工作人员的通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瓯海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瓯海区8家事业单位18个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良好的品行。
3、瓯海区户籍,落户时间截止2010年4月30日以前;或2010年瓯海区生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或瓯海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配偶或子女。
4、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0年5月29日至30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二)报名地点
瓯海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大厅(瓯海区府大院内)。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生源地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提交1寸彩色免冠近期照片3张。
3、报考人员要认真填写报名表(见附件),报名表格可到瓯海区人事劳动局网( )或瓯海党建网( ww***.cn[点击查看])上下载,经资格审查同意后,取得相应招聘岗位考试资格。
4、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5、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将不开考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6、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与《领准考证凭证》于2010年6月9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到瓯海区人事劳动局221会议室(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领取准考证(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申论》)、专业知识两科,满分均为100分。综合知识成绩占40%,专业知识成绩占60%,分别计入总成绩。专业不限的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一科,按100%计入总成绩。
根据温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建立完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和社区任职工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温组发〔2009〕99号)文件规定,在社区(村)工作满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瓯海区大学生“村官”,笔试成绩加3分。符合加分的考生
体检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遇总成绩同分的,以考生专业知识成绩高分者优先;专业不限岗位遇同分的,进行加试)。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登陆瓯海区人事劳动局网( )或瓯海党建网( ww***.cn[点击查看])查询,并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标准执行。
如体检不合格、经考察不宜录用的或自动放弃者,在相应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拟聘用对象,在瓯海区人事劳动局网( )与瓯海党建网( ww***.cn[点击查看])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应聘岗位规定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替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
招聘过程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招聘工作由区人事劳动局组织实施,邀请区监察局监督,规范程序,严明纪律,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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