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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贵州省实验中学2010年公开招聘教师方案

(全职,发布于2010-05-11)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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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理程序的通知(黔人通[2006]20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特制订2010年公开招聘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职位

共招4人,具体职位见《贵州省实验中学2010年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

高中专任教师要求:

1、省外211工程综合大学本科毕业生。

2、省外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4、具有中学一级教师职称及以上的高中教师。

实验教师要求: 省内外大学本科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3、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5、教师要求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

6、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1992年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7、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非201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0年5月13日-5月27日(双休、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2010年5月13日贵州人才市场(贵阳市毓秀路18号),2010年5月14日-5月27日贵州省实验中学办公室(贵阳市瑞金南路155号,河滨公园侧门)。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省外考生可由他人代为报名。

4、资格审查: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由我校办公室对应聘人员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贵州省实验中学2010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报名表上信息填写不完整、不真实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他人代填视同本人填写。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一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考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请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对该职位招考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

5、报名所需材料(提供原件,交复印件)

(1)个人简历及自荐信。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2010年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

(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

(4)相关教学、科研成果获奖材料。

(5)一寸近期免冠同底彩照3张。

(6)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报名需提供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名费每人90元。

四、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试讲)

(一)笔试(中学特级教师、省级教育名师和博士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和试讲程序)

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中学教师综合素质相关知识(50%)、学科与学科教学相关知识(50%),不指定复习资料。

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0年5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发放地点:贵州省实验中学办公室。考生凭《居民身份证》和报名票据领取准考证。

笔试时间:2010年6月2日上午8:30-11:00。

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束后,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笔试成绩顺序,按招考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果某职位应聘人员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于2010年6月4日在贵州省实验中学校园网、贵州人事人才网上公布。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知识面、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实际工作能力。

3、领取面试、试讲排序号。

时间:2010年6月10日。

地点:贵州省实验中学办公室。

4、面试时间。

2010年6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三)试讲

进入面试人员全部参加试讲,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作为教师的基本功和对教材教法的理解。

时间:2010年6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四)总成绩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作为面试和试讲的资格考试,不计入总分。面试成绩100分,试讲成绩100分,各占考生总成绩的50%,考生总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进入面试人员与招考计划达不到3:1比例的,试讲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在贵州省实验中学校园网、贵州人事人才网上公布。

五、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员按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对象。按该职位参加面试、试讲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黔人发[2005]4号)执行。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应届考生以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考核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考生的拟录用资格,按该职位参加面试、试讲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进入体检环节。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管理权限,经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取消考生的拟录用资格:

1、有犯罪前科和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2、截止到2010年7月30日未能提供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录用的其它情况。

七、录用审批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贵州人事人才网(ww***.cn[点击查看])和贵州省实验中学(ww***net[点击查看])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进入公示环节后不再开展递补工作。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我校将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以上录用人员在一年见习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我校将予以辞退:

1、不能胜任岗位职责者。

2、隐瞒病情、病史者。

3、伪造学历者。

八、纪律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工作人员和参考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参考人员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九、未尽事宜由贵州省实验中学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

咨询电话:0851-5988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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