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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吸纳高校优秀人才到平昌县教育系统工作,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由县教育局、人事局、监察局到高等院校公开选聘高中教师和县城小学特需专业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范围
普教系列教师的选聘主要在西南大学、西华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绵阳师范学院、内江师范学院等学校的普通高校应届和上两届(2008、2009、2010届)毕业生中进行;职教专业教师主要在四川农业大学、四川理工大学、职业技术学院等学校的普通高校应届和上两届(2008、2009、2010届)毕业生中进行;音乐、体育、美术专业教师主要在艺术体育院校和师范院校的艺术体育专业院系普通高校应届和上两届(2008、2009、2010届)毕业生中进行。
三、选聘人数及岗位
100名。具体岗位和人数见《平昌县2010年选聘高中教师和县城小学特需专业教师岗位表》。
四、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教育事业,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相关学科教师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工作能力,自愿从事山区教育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具体条件
1、普通高中专业教师(含高中音乐、体育教师)必须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必须与拟聘岗位专业一致,非师范专业必须具有高中教师资格。
2、职业教育和小学音乐、体育、美术专业教师必须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必须与拟聘岗位专业一致。
五、选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选聘公告
在平昌教育网、平昌人事人才网、相关高校网站及报名点发布选聘公告。
(二)国家"211工程"院校毕业生选聘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选聘。
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持自我推荐书、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学位证明、教师资格证书证明、学术成果证明、获奖证书、学籍档案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交一吋彩色照片3张,报名时填报应聘学校和学科。班级干部、院校级社团干部、中共党员还需提供院校相关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由相关高等院校和县人事局、教育局、监察局共同组织进行初审,根据材料和查阅学校档案给分(总分50分)。并按照1:3比例分学校志愿、学科拟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的,视具体情况经选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调整比例或计划。
3、面试。主要采取说课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教学基本功和基本技能,考查理解能力、应变能力和普通话水平。实行100分制计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数的办法确定面试成绩。面试地点: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一楼。
4、专业素质能力测试。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专业教师进行专业素质能力测试。音乐专业必测声乐、弹唱和选测舞蹈;体育专业必测跑、跳、投和选测球类;美术专业必测速写、素描和选测特长。实行100分制计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数的办法确定专业素质能力测试成绩。测试地点:西南大学校本部。
5、公布成绩。
(1)普教专业(不含高中音乐、体育专业)和职教专业总成绩=资格审查成绩+面试成绩×50%。
(2)音乐、体育、美术专业总成绩=资格审查成绩+面试成绩×20%+专业素质能力测试成绩×30%。
6、签订就业协议。由县人事局、教育局根据分配名额,按志愿学校、学科和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聘,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就业协议。
(三)非"211工程"院校毕业生选聘
在"211工程"院校毕业生选聘结束后,空余指标在非"211"工程院校毕业生中选聘。
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持自我推荐书、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学位证明、教师资格证书证明、学术成果证明、获奖证书、学籍档案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交一吋彩色照片5张,报名时填报应聘学校和学科。班级干部、院校级社团干部、中共党员还需提供院校相关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由相关高等院校和县人事局、教育局、监察局共同组织进行初审,根据材料和查阅学校档案给分(总分20分)。并按照1:3比例分学校志愿、学科拟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人员。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的,视具体情况经选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调整比例或计划。
3、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以高考水平命题,重点考查专业知识水平以及相关专业技能。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地点: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
4、面试。笔试结束,立即参加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教学基本功,考查理解能力、应变能力和普通话水平。实行100分制计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数的办法确定面试成绩。面试地点: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
5、专业素质能力测试。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专业教师加测专业素质能力测试。音乐专业必测声乐、弹唱和选测舞蹈;体育专业必测跑、跳、投和选测球类;美术专业必测速写、素描和选测特长。实行100分制计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数的办法确定专业素质能力测试成绩。测试地点: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
6、公布成绩。
普教专业(不含高中音乐、体育专业)和职教专业总成绩=资格审查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30%。
音乐、体育、美术专业总成绩=资格审查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20%+专业素质能力测试成绩×30%。
7、签订就业协议。由县人事局、教育局按志愿学校、学科和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聘,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就业协议。
六、聘用及待遇
1、本次选聘的高中教师和县城特需专业教师占用财政事业编制,纳入县财政供给,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有关工资和福利待遇。
2、在规定时间内,选聘的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签订就业协议人员若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聘用合同、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报名点设置
选聘小组设立五个报名点,各高校毕业生可在就近的报名点报名。国家"211工程"院校毕业生均在西南大学报名点报名,其他报名点不接受报名。
1、西南大学报名点:西南大学北区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2、四川师范大学报名点: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三楼面试厅。
3、西华师范大学报名点:西华师范大学新区招生就业处。
4、绵阳师范学院报名点:绵阳师范学院北校区招生就业处。
5、内江师范学院报名点:内江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
八、时间安排
4月25日至5月9日:发布选聘公告。
5月10日、11日:报名(上午8:30-下午18:00)。
5月12日:选聘"211工程院校"毕业生。
5月13日-16日:选聘非"211工程院校"毕业生。
九、工作纪律
1、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无论任何时候发现并查证属实,均取消聘用资格。
2、严格考试程序和纪律,对违规违纪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选聘公告由平昌县公招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27-6222816 0827-6222748
平昌县人事局 平昌县教育局 平昌县监察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