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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选调生

(全职,发布于2010-05-14)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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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疆党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做好2010年选调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及新疆干部队伍建设需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拟从内地普通高校2010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中(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和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选调一部分同志到乡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踊跃报名。具体情况如下:

一、选调条件

1. 政治素质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旗帜鲜明地维护祖国统一、维护名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

2. 有志于从事基层党政服务,志愿到边远地区和艰苦环境锻炼成长,服从组织分配;

3. 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有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

4.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能如期获得毕业证、学位证,无签约单位;

5. 年龄在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1979630以后出生),选聘到村和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以下(含32周岁,1977630以后出生);

6. 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二、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坚持公平、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个人自愿、组织推荐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填表

应届毕业生根据选调条件,填写《2010年自治区选调生报名推荐表》(见附件),经所在院系初审、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核并填写意见后,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健康路2号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一处,邮编:830003,联系人:安尼瓦尔·卡地尔,电话:0991-2391416.

(二)笔试

报名人员统一参加今年7月举行的自治区公务员招录考试。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单独组织录取。请报名人员在新疆昆仑网(ww***.cn[点击查看])、新疆人事人才信息网(ww***.cn[点击查看])发布招考公告后按要求在网上报名,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按报考职位和报名人员类别(区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选聘到村和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区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及体检情况,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三)资格审查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核加入中国共产党的证明材料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材料。

(四)体检

资格审查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将统一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面试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对入围人员进行面试,根据面试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

(六)岗前培训

对拟选调人员在自治区党校分校(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和地州党校进行以学理论、学政策、学双语、学农业农村工作基础知识为主的3个月岗前培训,并进行考试。考试合格的,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不合格的,不列为选调生,不予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

四、分配和管理

1.选调生由各地州党委组织部按照面向基层、面向艰苦边远地区的原则,分配到乡镇工作。在分配方案确定前,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审核。凡不服从分配的,取消选调生资格和公务员录用资格。

2. 选调生到乡镇报到后,即为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3.  选调生到乡镇后,先到村工作1年,挂任相关职务。

4.  选调生档案及相关材料由县市委组织部管理。

联系人:安尼瓦尔·卡地尔

电话:0991-2391416

附件 1.2010年自治区选调生报名推荐表及填表说明;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0年选调生招录职位。

 

 

 

 

 

 

附件1

2010年自治区选调生报名推荐表

 

 

 

 

 

 

 

一寸免冠照片

出生年月(  岁)

 

 

 

出生地

 

入党时间

 

 

 

学位

 

身份证号

 

婚否

 

通信地址

 

联系

电话

座机:

手机:

毕业院校及专业

 

毕 业

时 间

 

工作单位及职务

 

参加工作时间

 

报考志愿

 

 

 

 

 

 

 

 

 

 

 

 

 

家庭

主要

成员

重要

社会

关系

称 谓

姓 名

年 龄

政 治

面 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初审意见

 

 

 

(盖章)

     

 

推荐意见

 

 

(盖章)

                                        

 

审批意见

 

 

(盖章)

                                          

填表说明

1姓名栏中填写户籍登记所使用的姓名。

2民族栏中填写民族的全称,不能简称等。

3出生年月( 岁)栏中填写出生年月和年龄,年龄是计算到当月的实足年龄。

4籍贯栏中填写祖籍所在地。

5. “出生地栏中填写本人出生的地方。

籍贯出生地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要填写省、市或县的名称,如新疆于田陕西蓝田

6. “学历栏中填写接受相应教育的最高学历。

7. “学位栏中填写获得的学位,并写明何学科学位。

8. “通信地址栏中填写能够接收邮寄材料的地址。

9. “毕业院校及专业栏中填写毕业院校、院系和专业的全称,不能使用简称。

10工作单位及职务栏中填写选聘到村和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现工作(服务)单位及职务。

11报考志愿填写“××地州选调生,选聘到村和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限报现服务地州选调生;

12简历从上小学填起。

13奖励情况栏中填写受院系或县市以上的奖励情况。

14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栏中填写推荐人选配偶、子女和父母的有关情况(未婚的填写父母和兄弟姐妹的有关情况)。亲属中现任或曾担任副地、厅级领导职务(军队和兵团副师职)人员也要如实填写。

15初审意见201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系党组织填写;选聘到村和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由县市委组织部填写;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由所在地方或单位团委填写。

16推荐意见201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由高校党委组织部填写,选聘到村和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由地州党委组织部填写;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由自治区团委组织部填写;内高班高校毕业生由高校党委组织部、自治区教育厅内学办填写。

17. “审批意见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填写。

18 此表一式三份,填写盖章后与《2010年自治区选调生推荐人选汇总表》(附电子版,Excel格式)一并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以上表格用纸为16开型。

 

 

 

 

 

 

 

 

 

 

 

 

 

 

 

 

 

 

附件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0年选调生招录职位

招录职位

:具体招录人数以招考公告为准

伊犁哈萨克自治区选调生

塔城地区选调生

阿勒泰地区选调生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区州选调生

昌吉回族自治州选调生

吐鲁番地区选调生

哈密地区选调生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区选调生

阿克苏地区选调生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区州选调生

喀什地区选调生

和田地区选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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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没有绝望的处境,只有对处境绝望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