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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内蒙古乌海市第一中学、第六中学、第十中学、乌海市职业技术学校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教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和人数(见附件)
二、选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选聘对象
1.普通高中:2009年及2010年省级以上重点师范类院校、综合性大学全日制本科(具有学士学位)毕业生,或2009年及2010年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职业技术学校:2009年及2010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选聘对象不包括专升本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备与选聘岗位相适应的学历、专业知识等能力条件。
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教学和班主任工作。
三、选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应聘者填写《乌海市普通高中、职业技术学校公开选聘教师初选人员登记表》。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及2寸近期彩照2张。
2.应届毕业生如暂时没有拿到学历证和学位证,需所就读的院校出具证明,在办理录用手续之前必须递交学历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初选。根据报名人员的高考成绩、在校成绩、在校政治思想表现等条件及初选情况,按照1:3的比例确定每个选聘岗位的面试人选,最高1:5比例。
(三)面试。面试在内蒙古乌海市举行,初步确定在5月28号左右,要求应聘者讲授所应聘学科内容的一节课,根据成绩高低依次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
(四)体检和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体检工作在乌海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的内容是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四、聘用及聘后待遇
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列入单位正式编制,与所聘单位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五、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选聘规定的一经查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
乌海市普通高中、职业技术学校公开选聘教师初选人员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