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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学院是一所省直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位于环境优美的贵阳市乌当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学校下设文学院、经济与政治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历史与社会学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地理与旅游学院、体育学院、艺术学院、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马列主义教学部、大学外语教学部等15个教学单位和教育科学研究所等16个研究机构。为了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建设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推动跨越发展,学校决定面向国内外引进高层次人才。
一、引进对象
文学、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理学等学科的博士学位获得者(须承诺9月30日前获得证书)、教授。
二、引进条件
1、博士原则上35周岁以下,教授原则上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有较高学术造诣和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能履行学科学术带头人职责,近三年内在核心刊物上发表本学科论文2篇以上,或主持省级以上的科研项目1项以上。
3、品德优良,作风正派,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和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吃苦耐劳。
4、承诺在本校工作服务8年以上。
三、引进方式
1、正常调动:对符合我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原工作单位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博士、教授经我校考察考核合格并双方协商一致后,即按程序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办理人事调动手续。
2、考核录用:对符合我校引进高层次人才条件的博士毕业生,经我校考察考核合格并双方协商一致后,即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
四、引进待遇
1、博士待遇
(1)住房补贴:省外毕业博士住房补贴3万元,省内毕业博士住房补贴2万元。
(2)专家津贴:按省内现行有关政策,除享受国家规定和学校发放的工资福利外,每月享受高层次人才专家津贴600元。
(3)安家费和生活补贴费:一次性给予3万元。
(4)科研启动费:根据科研需要申请批准立项后,学校提供科研启动费,文科3至5万元,理科5至8万元。
(5)职称:无副教授资格的当年内聘为副教授,三年内正式申报评聘;具备资格者当年正式聘为副教授。
(6)住房:若无住房,学校负责租用临时住房;优先享有学校正在建设的教职工住房购买权。
(7)配偶子女:配偶和子女的工作及就学等按有关规定执行,学校不承诺解决,但积极协助解决。
2、教授待遇
(1)科研启动费:根据科研申请需要批准立项后,学校提供科研启动费,文科3至5万元,理科5至8万元。
(2)住房:若无住房,学校负责租用临时住房;优先享有学校正在建设的教职工住房购买权。
(3)配偶子女:配偶和子女的工作及就学等按有关规定执行,学校不承诺解决,但积极协助解决。
同时具备博士学位和教授职称者,按博士享受待遇。
五、引进程序
1、投递简历
应聘人员以电子邮件、邮寄或直接送达等方式提供个人简历及学历、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简历中应写明各阶段学习经历、所学专业、取得的研究成果等反映自身教学和科研能力的信息。
2、审核简历
学校收到简历后,将根据岗位要求和应聘者自身条件进行简历筛选。经简历审核通过的应聘者,学校通过电话或邮件进行告知。
3、应聘考核
被预约来校参加考核人员,请务必携带以下材料: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暂提供就业推荐表,9月30日前必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职称证书、获奖证书、身份证、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证明等材料原件,学校根据岗位要求选择试讲等形式对应聘者进行考核。
4、签订协议
经考核和材料审定通过的拟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协议。
5、办理报批手续
按程序报上级主管部门和职能部门办理聘用手续。
请有意者尽快将有关材料复印件投递贵州师范学院人事处。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15号
邮 编:550018
联 系 人:刘俊伶老师、罗荣桓老师
联系电话:0851—5860791(白天)
13595016966(晚上或周末)
E-mail:renshichu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