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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科研力量,推动学院学科建设工作,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兰州大学艺术学院现面向国内外招聘专业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
一、 基本条件
1.应聘者需具备从事高等院校教学、科研及教学服务工作的良好素质;
2.具有较强的实践及教学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身体健康(校内体检合格)。
二、 招聘岗位及应聘条件
1.环境艺术设计专业教师1名
应聘条件
(1)2010年8月前获硕士或以上学历毕业生。
(2)毕业于“985”、“211”院校或国内有较大影响且艺术学科基础雄厚的院校。
(3)能胜任城市公共环境方向课程的教学与科研任务,具备一定实践经验。
2.舞蹈专业教师1名
应聘条件
(1)2010年8月前获硕士学历毕业生。
(2)毕业于“985”、“211”院校或国内有较大影响且艺术学科基础雄厚的院校。
(3)专业方向为传统舞或现代舞,具备舞台表演经验。
3. 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教师1名
应聘条件
(1)2010年8月前获硕士或以上学历毕业生。
(2)毕业于“985”、“211”院校或国内有较大影响且艺术学科基础雄厚的院校。
(3)全国重点音乐学院或重点大学艺术学院声乐表演专业毕业,具备一定的舞台表演经验。
4.实验技术人员1名(岗位设置在榆中校区)
应聘条件
(1)2010年8月前获硕士学位毕业生,专业为舞台美术专业(灯光、音响方向)、教育技术学专业、计算机专业。
(2)能熟练掌握计算机及多媒体教学设备的操作和维护,热爱艺术并愿意熟悉和掌握舞台灯光、音响的操控和维护技术(有相关技术操作背景或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有关说明
招聘初选工作将于2010年6月4日截止,请应聘者于6月4日前提交求职简历,通过初选者将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者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具体事宜请与艺术学院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冯斌
地 址:兰州市东岗西路199号兰州大学医学校区勤博楼艺术学院办公室
邮 编:730000
电 话:0931-8912264
E-mail: feng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