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信息由贵州财经学院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贵州财经学院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招聘职位类别: | 其他 | 具体招聘职位: | 不限 |
招聘人数: | 不限 | 专业要求: | 不限 |
招聘方式: | 单位面试 | 招聘地点: | 惠水 |
招聘时间: | 工作地点: | 惠水 |
岗位描述 | ||||||||||||||||||||||||||||||||||||||||||||||||||||||||||||||||||||||||||||||||||||||||||||||||||||||||||||||||||||||||||||||||||||||||||||||
为进一步充实我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队伍,针对我县近年来人员短缺的状况,经县委、县政府会议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及《黔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黔南委办字[2007]2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凡进必考”原则,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振兴县域经济,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相结合基础上择优聘用,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惠水县2010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工勤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职责: 1、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招聘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政策咨询、学历认定、资格审查、报名、成绩统计及日常工作。 3、招考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 三、招考原则和方法 招考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应聘人员在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的基础上,经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择优聘用。 招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四、招聘对象、条件及职位 (一)招聘对象 1、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黔南州户籍外的考生须达到本科及以上学历、外省户籍的考生为应届本科毕业生) 2、由省级机关及以上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 3定向到市(州、地)、县(市、区、特区)的应届毕业生,只能报考所定向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的职位。 4、其他职位指定范围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 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以及相关规定;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8、以下人员不属于本次事业单位招聘范围: (1)2008年1月1日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0年5月5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不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条件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 (三)招聘职位 具体职位及报考条件详情见《惠水县2010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计划表》。 五、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0年5月18日至2010年5月27日 报名地点:惠水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报名时考生需提供材料:身份证或户口簿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还需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职人员同时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近期免冠1寸照片4张。 (三)资格审查: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填写《惠水县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报名表》。每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原则上达到3:1比例方能开考,如不达比例,相应递减招聘职位的职位人数至规定比例。个别专业性强,岗位特殊,且该专业生源紧缺的职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适当调整比例,但最低不少于2:1比例。如调整后仍达不到比例的,则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四)准考证发放时间、地点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惠水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股 考生凭身份证或户口簿和报名费凭据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 (一)出题方式 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从专家库中临时抽签确定组成出题组,出题组承担此次招聘的出题任务,并明确组长、副组长,具体负责出题组工作。 (二)考试方式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为百分制)。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范围:公共基础知识(50%)和专业知识(50%)。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笔试结束后,由县招聘办公室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公开职位计划数的开考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总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并将成绩向社会公布。如遇某职位综合成绩末位并列的考生,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加分政策 本次招考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给予一定的加分优惠。具体条件如下: 1、由省级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我县以外的地区)服务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者加5分,以省项目办、省引导办颁发的服务证书为加分的唯一依据; 2、在我县服务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者加5分(含续聘者);服务期未满的,每考核合格一年加1分(第一年考核合格加1分,第二年考核合格加2分,以此类推);在服务期间获县级表彰的加1分,获州级表彰的加2分,获省级表彰的加3分,获省级以上表彰的加4分,仅以受到的最高表彰计算分值;可以累计加分,但累计加分不能超过5分。不在惠水县服务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未满的不享受此项加分优惠条件。 3、报考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站、房地产管理所、园林绿化管理站的考生,凡取得城乡规划类执业资格证书、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的加5分。 4、从事规划设计工作满十年以上的考生加5分,专业不限,且学历可放宽到国民教育大专; 5、获得风景园林方面注册资格证的考生加5分,专业不限,且学历可放宽到国民教育大专; 6、黔南州内少数民族考生加0.5分; 7、加分办法:在考生笔试成绩基础上加上优惠分,加分后再按比例折算笔试总成绩。考生同时符合上述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只享受一项最高加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在报名的同时必须现场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临聘单位出具加分证明且有行政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和发放工资花名册或劳动合同书; 2、在我县以外的地区服务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申请加分必须出具省项目办、省引导办颁发的服务证书;在我县服务符合加分条件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西部计划自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含续聘者),须提供省项目办、省引导办颁发的服务证书或团县委、县引导办的相关证明;获表彰的须提供表彰文件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持有资格证书加分的,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供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当地县级民族宗教部门出具的少数民族证明; 5、考生出具加分凭证的时限截止于报名的最后一天,过期无效。 考生须填写统一格式的《惠水县公开招考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加分申请表》,审核后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以前统一由县招聘办公室面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笔试成绩中加分。 七、体检、考核 (一)体检 经笔试、面试后,按每一职位拟聘人数的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遇综合成绩末位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分者进入体检,体检合格的,列入考核对象。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顺延递补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核 在职考生主要考核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其他考生以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考核依据。在考核工作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聘用。因考核不合格者造成招考职数不足时,从考生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2、有犯罪前科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3、不符合聘用的资格条件; 4、截止到聘用之前未能提交招考职位所需学历或相应资格的; 5、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八、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公示,经公示合格的人员,由相关部门按有关工作程序为其办理聘用手续。因个人原因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是否在报考本职位考生中按综合成绩顺延递补,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聘用后,在聘用单位服务的最低年限为5年,否则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工资纳入县财政预算,根据国家现行工资福利待遇政策计发工资。 九、纪律 本次招考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在招考工作中,始终做到坚持原则,严守纪律,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不准擅自改变已公布的职位条件,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附:《惠水县2010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计划表》 惠水县2010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岗位要求 |
工资待遇 |
联系人: | 电话号码: | ||
传真号码: | 手机号码: | ||
联系地址: | 惠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