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综合执法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
天津市红桥区综合执法局根据工作需要,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城市管理工作;
2、男性,年龄30岁以下;
3、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身体健康。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的;
3、正在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
4、身体条件不适宜招聘岗位工作的。
二、职位描述:
1、负责红桥区城市执法、检查工作。
2、熟练操作办公软件,懂礼仪,善沟通,表达能力强。
3、完成上级委派或要求完成的其他任务。
4、能准时上下班,服从领导安排。
三、职位要求:
1、工作耐心、细心,责任心强;
2、具有服务意识、团队精神;
3、能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4、灵活敏捷,具较强应变能力,沟通、执行能力强;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0年5月31日至2010年6月15日
2、报名方式:有意向者可将个人简历于指定时间内发送至邮箱(liuzx1540@);红桥区综合执法局对个人简历筛选、审查后电话通知合格的应试者面试。
(二)统一面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用工方式及待遇
被聘用人员按人才派遣方式到用人单位工作,不进入用人单位编制。派遣方为红桥区人才服务中心所属的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与红桥区综合执法局签订人才派遣协议,与被聘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不胜任岗位工作或考核不合格者,按《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被聘用人员的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工资1200元,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五险)。
联系人:柳老师
电话:27730797 13821554100
邮箱: liuzx1540@
lhjx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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