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乡镇中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关于印发〈咸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咸安人发[2004]12号)要求,经咸安区人事局、咸安区教育局研究报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中小学校教师,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事业心、责任感;
3、具有所报考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录用人员体检条件,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报考小学教师的人员必须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教师人员必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三支一扶”资教生服务期满3年考核合格的,根据鄂人[2006]16号文件规定,不受年龄限制,笔试成绩加5分;获得“省优秀资教生”称号的笔试成绩再加3分;
7、在咸安学校代课人员工作期间受到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综合表彰或业务上受到省、市教研部门表彰的,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8、外地引进在职教师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具体由考试领导小组审定;
9、报考会计岗位的人员必须具备会计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
10、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在读的高校毕业生(截至2010年7月31日未取得毕业证书者);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岗位(40人)
1、招聘初中教师22人,其中:语文3人,数学3人,英语3人,音乐2人,化学2人,地理2人,体育2人(篮球专业),物理2人,计算机1人,美术1人,教育心理学1人。
2、招聘小学教师17人,其中:语文3人,数学3人,体育2人,音乐2人,英语6人,美术1人。
3、会计:1人。
四、招聘程序
(一)制定招聘计划;
(三)报名和资格条件审查;
(四)笔试,面试,公示考试成绩;
(五)体格检查;
(六)公示拟聘用人员;
(七)岗前培训;
(八)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聘用及人事代理等相关手续。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0年6月9日至6月11日。
(二)报名地点:咸安区教育局一楼大厅。
(三)报名方法、要求:
1、应聘人员须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必须经区教育局签字盖章)一份,提供本人近期正面小2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要求填写准确,字迹工整。《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1。
2、应聘者报名时须由本人携带以下证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第一学历及最高学历)、教师资格证(会计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材料。应聘者每人缴纳考试报名费200元。
3、各岗位拟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按比例减少或取消该岗位计划数,由区人事局和区教育局协商后通知考生调整报考岗位或退还报名费。
(四)资格审查:
由区人事局和区教育局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及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应聘者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准考证由区人事局核发。
六、笔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音、体、美教师笔试占50%,面试占50%;其他科目教师笔试占60%,面试占40%。
笔试由区人事局、区教育局共同组织。笔试卷面分为100分。中小学教师的笔试内容统一为所报考科目相关的专业知识(60%)、相应学段科目的教材知识(20%)和教材教法知识(20%)。会计的笔试内容为大学专科会计专业相关知识。
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七、面试
面试由区人事局、区教育局共同组织。面试方案由区人事局、区教育局共同商定。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确定。参加教师面试人员与计划招聘岗位人数比例为3︰1。对人才紧缺且报考人数少的科目,经区人事局和区教育局协商,可按2︰1进入面试。报考人员面试内容为一个课时的说课,课题临时抽签,备课40分钟,说课15分钟。报考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的人员还要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面试时间与地点:详见笔试成绩公示栏。
八、体检
按拟聘用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并列,以学历高者优先;如并列人员学历相同,以普通全日制学历者优先;仍并列,以在本系统工作年限长者优先),由区人事局、区教育局组织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遇有体检不合格时按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特殊岗位检查项目由聘用单位确定。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公示、岗前培训
体检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公示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依次递补。区人事局负责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培训地点:区人事局五楼会议室。
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十、聘用
经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区编办、区人事局办理编制、合同鉴证、人事代理及工资等相关手续。
十一、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李文波同志任组长,黄大明、许关欣、顾兴旺同志任副组长,李建民、陈文钢、邵棠福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
2、严格纪律。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凡是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它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属报考人员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与聘用单位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回避。
本方案由区人事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应聘人员登记表
咨询电话:区人事局:0715-8328247,8322025
区教育局:0715-8327393,8326688
咸安区人事局 咸安区教育局
二〇一〇年六月一日
附件1 应聘人员登记表
填报时间:200 年 月 日
姓名
|
|
性
别
|
|
政治
面貌
|
|
出生
年月
|
|
相 片
|
学历
|
全日制
|
|
毕业学校
及专业
|
|
毕业
时间
|
|
在职学习
|
|
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技术等级
|
|
任职
时间
|
|
原工作单位及岗位
|
|
参加工作时间
|
|
拟报考单位及岗位
|
|
身份证号码
|
|
家 庭 住 址
|
|
联 系 电 话
|
|
简历
|
|
家庭
主要
成员
|
|
考试科目
|
|
|
|
|
面试考核
|
总成绩
|
考试成绩
|
|
|
|
|
|
|
聘用单位
意 见
|
年 月 日
|
审批单位
意 见
|
年 月 日
|
备 注
|
|
咸宁市咸安区人事局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