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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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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招生就业处 所属单位:就业指导中心 加入时间:2010-6-4 11:18:29 点击数:84 ] | ||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提升县直事业单位整体工作水平,根据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原省人事厅《安徽省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考试考核办法(试行)》(皖人发[2002]2号)等规定精神,决定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招聘。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利辛县2010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招聘人员计划一览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现场报名。本次招聘由县人事局会同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试、面试和考核。分通用类、财会类、建筑工程类、城乡规划类、园林绿化类、测量测绘类、土木工程类、计算机类、临床医学类、护理类、医技类、派驻乡镇农合稽核类、种子市场监管类等13大类。招聘通用类全县统一报名,“打捆”招聘,再结合本人志愿和工作需要,分配到有关单位;其他类报名按招聘单位和岗位类别报名。报考人员于 2、收费标准。考试费用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执行。通过初步资格审查后,收取笔试费每人45元,报名时收取;面试费每人80元,发面试通知书时收取。享受国家“低保”家庭、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凭低保证(特困档案卡),县区民政部门证明,经确认后可免交考试费用。 3、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要求: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小于3:1,若小于规定比例,取消该职位招聘或核减该职位选聘计划。对特殊岗位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开考。未开考职位报名人员可在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内容:按13大类分别出题组织笔试。通用类、派驻乡镇农合稽核类笔试范围为科学发展观、经济、法律基础知识、机关事业单位日常工作务实、语文及公文写作等,其他类笔试范围按学历知识程度和专业确定。其中公共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笔试分值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考生务于 2、面试 (1)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按招聘计划的2倍分单位和职位类别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细则另行制定。 3、考试成绩计算 笔试和面试按6:4比例计算总成绩。 (三)考核、体检确定招聘人员 考核工作由县人事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以应招聘岗位的1:1的比例,按笔试、面试总成绩确定考核体检对象。考核主要是审查有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处理结论。 体检按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对考核和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招聘人选,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招聘人选,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录聘手续。 四、工作监督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由县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在公开招聘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监督电话:0558-8812358 咨询电话:0558—8812151 8812262 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利辛县人事局 二O一O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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