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隆回县201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隆回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县政府同意,我县2010年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县计划招聘163名,其中乡镇卫生院52名,乡镇林业站5名,县价格认证中心2名,县计划生育服务站2名,县综合经济调查队2名,小学教师100名。
小学教师招聘工作另行公告。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岗位需要、专业对口的原则。
3、坚持执业资格准入的原则。
三、招聘单位、职位及报考条件
招聘单位职位及报考条件详见附表。
四、招聘要求
1、政治思想表现好、遵纪守法、热爱所报考专业岗位工作。
2、基础理论和业务知识扎实、综合素质好、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
3、拟聘人员必须服从安排,在规定期限内报到上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且三年内不准参加同类招聘考试。一经聘用,原则上在本聘用岗位连续工作五年以上,且三年内必须获得本岗位规定的相应执业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1、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者可根据自身资格条件选择报考相关的一个职位,于2010年6月12日—14日18:00点到县人事局报名。报名时须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由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执业资格证书、户口簿(户口暂不在本县的,需携带原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张;在职人员还需提交本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隆回县卫生系统现在编在职人员不能报考乡镇卫生院的招聘岗位),每人交报考费260元。并填写《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的开考比例见附表,不足开考比例时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特殊情况确需降低开考比例的,根据报名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招聘单位共同研究决定。
2、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项。
⑴笔试:所有考生均参加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考试,其中公共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的分值。
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以拟招聘职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技能为主;公共知识以职业道德、法律法规和时事政治为主。考试不指定用书。
加分对象和方法: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大学生的考生服务期满一年,笔试成绩加2分;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7分。
笔试时间定于2010年6月26日上午9:00——11:00;,考生请于2010年6月24日到县人事局综合规划军转安置调配培训股领取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