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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荔浦县教育局特岗教师招聘计划岗位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少量紧缺专业应届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专科生只能参加小学特岗教师应聘)。
2.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1980年6月1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3.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招聘指标及岗位设置:
荔浦县2010年“特岗计划”岗位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置,计划招聘教师150名(其中小学50名、初中100名)。
岗位设置如下:
小学:语文13名;数学14名;英语15名;信息技术1名;体育4名;音乐2名;美术1名。
初中:政治3名;语文15名;数学18名;物理9名;化学7名;历史5名;地理4名;英语18名;信息技术4名;体育4名;音乐6名;美术7名;
三、特岗教师待遇
特设岗位教师服务期3年,在服务期间,中央财政核拨专项资金(每年20540元),用于特设岗位教师的工资性支出。特设岗位教师在聘用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享受我县医疗保险和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并办理编制,享受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待遇。享受《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9】15号)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报考岗位通过模拟试教的方式进行。具体操作程序及办法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6月10日—6月20日。
2.报名网址:全国特岗招聘网(tg***.cn[点击查看]→点击“特岗报名”)。
3、报名志愿: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可根据各岗位(科目)招录名额及本人实际,自愿选定其中一科为报考科目。报名后不能再作更改,并只能参加该科目的模拟试教。
(二)资格审查
经自治区招聘组织部门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并获得通过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模拟上课。
(三)试教
1、计分办法:按100分评分。
2、试教办法:以模拟上课的形式对试教者进行教学能力的量化考评。试教者提前一个小时通过抽签的形式确定自己的模拟上课内容。小学各科目模拟上课内容为我县本学期使用的小学教材,初中各科目模拟上课内容为我县本学期使用的初中教材。模拟上课成绩当场公布。分岗位(科目)按高分到低分决定体检人员(试教人员成绩须达70分以上)。
3、招聘日程安排在全国特岗招聘网(tg***.cn[点击查看]→点击“广西省”)查阅。
4、模拟上课地点:荔浦县荔城镇第一小学
五、聘用
经试教、体检合格的应聘者,报自治区教育厅批准,确定为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真诚欢迎有志青年到我县共谋教育发展
咨询电话: 荔浦县教育局办公室 0773-7213641 人事股 0773-7223922
荔浦县教育局
2010年6月9日
现荔浦县教育局定于6月13日下午3点到我院东校区二楼就业信息发布厅进行招聘宣讲,请有意向的同学带上简历依时参加。
招生就业处
201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