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阿里地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为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补充亟需专业技术人才,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阿里地区人事局将从区外高等院校区外生源应(往)届毕业生中为地区国土资源局等8家地直机关事业单位引进18名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条件
(一)引进人才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新时期西藏工作指导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在反对分裂、揭批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自律;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所学专业需与所引进专业相匹配。
(二)以下人员不列入引进范围
1、凡是不符合职位匹配所要求专业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引进要求
1、阿里地区地处祖国的西南边陲,被世人称为“世界屋脊的屋脊”。这里风光秀美、民风淳朴,是灵魂的净土;这里路途遥远、高寒缺氧,是生命的禁区。因此,引进人才要有守卫边疆、克服艰难困苦,不畏艰苦,不惧危险,团结奋斗,不辱使命,乐观向上的精神。
2、引进人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在阿的服务年限为8年。
三、引进方式
1、有意者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本人近期同底免冠正面彩色1寸照片以及自荐书投至alizuzhibu@。
2、有意者也可通过拨打0897-2821233电话,向阿里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询问有关引进事宜。
四、引进步骤
本次引进亟需专业技术人才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具体指导下,由阿里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按照自愿推荐、资格审查、确定拟引进人才、录用四个步骤进行。
(一)自愿推荐
自荐时间为2010年6月10日至6月30日。有意者只限报1个职位。
(二)资格审查
2010年7月1日至7月15日,由阿里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引进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
(三)确定拟引进人才
由阿里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引进人才人选报地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
(四)录用
阿里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拟引进人才名单及基本情况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被引进人才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后,本人写出书面总结,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报阿里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考核合格的录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附:《阿里地区地直机关事业单位引进亟需专业技术人才计划表》
阿里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〇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