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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县政府同意,新干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护理专业技术人员。为使招聘工作顺利有序的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ldquo四公 开一监督&rdquo,即招聘岗位及人数公开、招聘办法公开、考试成绩公开、招聘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人数和范围
1、招聘 人数:24人。其中县医院12人,中医院7人,妇保院2人,乡镇卫生院3人。
2、招聘 范围:新干县户籍人员及其配偶或户口在外的新干县籍贯人员及其配偶(本县在编在岗人员除外)。
三、招聘条件
1、政治 表现和思想品质好,组织观念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工作勤奋、作风正派,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2、要求 女性,年龄在31周岁以下(即1979年1月1日以 后出生),中专及以上学历,必须取得了护士资格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报名时以原件为准)。
四、招聘录用方法和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 时需携带本人学历毕业证、护士资格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新干户籍、新干籍贯(配偶)证明,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
2、报名 人员须填写《新干县公开招聘护理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并缴纳报名费150元。
3、报名 时间:2010年6月15日~6月18日下午4:00止。
4、报名 地点:新干县人才交流中心。
5、准考 证领取时间:2010年6月18日下午5:00-6:00
(二)开考要求。
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此比例,则相应减少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考试。
(三)资格审查。
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认定,经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资格审查将贯 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四)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笔试、面试各100分。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内容:护理基础理论知识 和专业知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比例不足3:1则全部参加面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时都参加面试。面试内容分三个方面:即举止仪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应变及沟通协调能力。
1、笔试 时间:2010年6月19日上午8:30~11:00。
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时间:2010年6月20日上午8:30开始。
地点:另行通知
3、按笔 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计算,得出应 聘者的总成绩。
(五)体检
根据应聘者笔试、面试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 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验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时,先按取得执业资格证的优先;均取得执业资格证的,按第一学历高的优先;取得第一学历相同的,按年龄(以出生年月日为准)小的优先。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人社部发[2010]12号 文件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录用办法
1、选择录用单位方法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县人民医院、县中医 院、县妇幼保健院先后顺序选择录用单位。乡镇卫生院录用岗位由卫生局根据各乡镇卫生院的需要统筹确定录用单位。
2、公示
根据总成绩和体检合格结果等额确定公示人员名 单,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招聘录用人员报县政府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如 公示期间被举报,经查实不符合招聘录用条件的人员,将被取消录用资格。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录用人员管理
对录用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一年,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人员则录用为正式工作人员,其工 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组织领导
公开选调工作政策性强,要求高,为加强组织领 导,决定成立新干县公开招聘护理专业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金花 县 委常委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熊 华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劳社保障局局长
黄福生 县卫生局局长
聂丽军 县财政局局长
李久桂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傅新民 县卫生局党委书记
成 员:李和根 县 人才交流中心主任
吴能广 县监察局副局长
杨志奎 县卫生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办理公开招聘工作的日 常事务,由李和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县人才交流中心。
六、违纪处理
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 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
七、工作要求
招聘工作牵涉面广,政策性强,受到社会普遍关 注,整个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 决定后向社会公布。
联系电话:0796-2601039(县人才交流中心)
0796-2611973(县卫生局)
举报电话:0796-2162229(县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