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6年人事部令第6号),经区编委会批准,宜昌市夷陵区卫生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2人,现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思想素质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进取精神。
3、年龄在26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年龄放宽到30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执业护士资格的年龄放宽到28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硕士)的年龄放宽到35岁及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
4、具有医学类相应专业学历。其中:临床医学、麻醉学、中医学、医学影像、医学检验、财务等专业应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护理、药学、设备维修专业应具有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医学影像、医学检验岗位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放宽到专科学历。
5、在夷陵区卫生系统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临时聘用人员,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备执业护士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0岁(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备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可放宽到35岁(1975年1月1日后出生)。
6、身体健康,符合用人单位岗位要求,服从统一安排。
二、招聘岗位、人数和专业
临床医学29名,麻醉学1名(麻醉学专业或临床医学专业,麻醉学专业优先),中医1名,护理7名,药学2名,财务1名(会计学或电子商务专业),设备维修1名(医疗设备维修专业或电气自动化专业)。医学影像7名(医学影像专业或临床医学专业,医学影像专业优先。其中专科学历录取岗位名额不超过4名),医学检验3名(其中专科学历录取岗位名额不超过2名)。
三、 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为2010年7月5日—6日下午5:30点止,逾期不予补报。报名地点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人事局大楼二楼大厅,夷陵区小溪塔集锦路7号)。报名者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学历证明)、近期免冠一寸登记彩照3张,以及考核所需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在岗临时工需持单位证明)等,经资格审查合格发放准考证。
2、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应填写《宜昌市夷陵区事业单位考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交报名费和考务费150元(鄂价费〔2005〕266号)。
四、笔试、面试和考核
笔试、面试、考核成绩均按百分比计入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考核成绩占综合成绩的10%。凡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参加体检,不予录用。医学影像、医学检验专业按综合成绩排序后,其专科学历的录取名额分别不超过4名和2名。
1、笔试。分专业统一组织考试。时间:2010年7月8日上午9:00—11:00。笔试内容: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专业技能及卫生法律法规等。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的实施意见》(鄂人[2006]16号)文件精神,在湖北省内从事“三支一扶”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在笔试考试成绩上增加5分 (凭服务地“三支一扶”领导小组办公室证明加分)。
2、面试。根据每位考生笔试成绩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排定名次,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见公告通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内容主要包括自我介绍、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及技能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考核。由招考领导小组负责考核。报考人必须在2010年7月6日报名时将考核所需证件、材料提交给报名处,过期不予记分。具体考核内容见附件:《夷陵区2010年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记分表》。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排定名次,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在申报同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审核聘用和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经审核同意后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统一分配到区各医疗卫生单位工作,并办理聘用相关手续。不服从分配的取消招聘资格,在申报同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此公告解释权由区招考领导小组负责。
附件:《夷陵区2010年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记分表》
咨询电话:7837728 7821497
宜昌市夷陵区卫生局 宜昌市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
夷陵区2010年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记分表
毕业学校: 姓名: 准考证号:
序号 |
项目 |
审验 标准 |
记分标准 |
记分要求 及说明 |
自评分 |
审核分 |
1 |
政治面貌(5分) |
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党费证、党员证 |
党员记5分 |
凭党费证、党员证记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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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学历 (35分) |
毕业证书 |
本科及以上记35分;专科学历25分,其它形式取得本科学历25分,专科学历20分。 |
凭毕业证 记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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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英语等级(10分) |
全国英语等级证书 |
四级及以上记10分;三级记8分;二级记6分。 |
按英语等级证书记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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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执业资格(40分) |
资格证书 |
执业医师40分,执业助理医师30分;执业护士30分。 |
凭资格证书记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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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户籍 (10分) |
户口簿 |
夷陵区户籍10分 |
凭户口簿记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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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以上评分报考人签字认可: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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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报考者必须如实填写,并在报名结束前提供相关材料、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逾期不得记分。无得分栏目必须填“0”,填写后交报名处审核评分。
2、凡不据实填写或弄虚作假者取销招聘资格。
3、每项考核只取最高项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分。
审核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