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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娄底市娄星区农村中小学教师招聘

(全职,发布于2010-06-18)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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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娄底市娄星区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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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6-18 8:2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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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发布者:
lzb
2010年娄底市娄星区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实施方案
 
为促进和加快娄星区经济的发展,吸纳优秀人才充实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报市人事局核准,按照《娄底市娄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 施意见》(娄星政办发[2007]5号)文件要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发布信息、组织报名、公开考试、体检、考核、张榜公示、录取聘用等程序,择优招聘。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全区共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60人。招聘职位和人数如下:
    1、农村初中教师15人:语文3人,数学3人,物理3人,化学1人,生物3人,地理1人,政治1人。
    2、农村小学教师26人。
    3、农村初中、小学通用科目教师19人:英语9人,音乐3人,美术3人,体育3人,计算机1人。
    二、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等处分、处罚记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肢体健全,口齿清晰,身体健康。
   (二)各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1、农村初中教师报名资格条件
    ①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本科毕业文凭、学士学位证书;
    ②持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③年龄28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④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科目对口。
    2、农村小学教师和农村小学、初中通用教师报名资格条件
    ①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现娄星区户籍,属娄星籍而现户口不在娄星区的毕业学生或配偶户口在娄星区的考生学历可放宽到专科,其入户籍时间及结婚证时间必须是2010年1月1日以前);
    ②持有教师资格证;
    ③年龄28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录用工作由人事、教育、编制、监察、财政共同组织实施,由区人事局组织协调,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整个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试讲、体检、考核、公示、录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名时间:2010年6月21日-6月28日
    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报名地点:娄底市娄星区教育局
    2、开考人数比例: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同一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少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则该职位不开考或减少招聘计划数,节余岗位计划数 调剂到农村小学教师职位。
    3、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必须亲自到报名地点报名,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在职教师须出具所在县市教育局的介绍信,其他在职人员出具所在县市人事局的介绍信(隐瞒情况的一切责任自负)。报名时考生须填写《娄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带近期同底彩色照片 4张。
    报名时必备资料:报名时须带本人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户口本、身份证等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并现场摄象。(应届毕业生如果学校暂未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的凭就业推荐书报名,考核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原件、毕业生档案。) 
    4、资格审查:由娄星区人事局和教育局根据报考条件审查资格,办理报名审核与登记手续。
    5、领取准考证时间:2010年7月1日。
    6、收费标准:以物价批复为准。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①农村初中教师笔试内容为报考科目现行初中、高中教材,其中初中占50分,高中占50分,满分100分;
    ②农村小学教师笔试内容为小学、初中现行教材。小学语文、数学50分,初中语文、数学50分,出题比例语数各占50%,满分100分。
    ③农村初中小学通用教师笔试内容为报考专业的初中、高中现行教材。初中占50分,高中占50分,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7月3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时间:7月4日下午3︰00。
   (三)试讲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试讲对象,试讲工作由娄星区人事局与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试讲内容:
    1、初中和通用教师,试讲内容从2009年秋季使用的初中教材内容中抽签确定,试讲1课时,满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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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小学教师,试讲内容从2009年秋季使用的小学语文教材内容中抽签确定,包括特长展示,满分100分。
    试讲时间:7月10日上午8︰00, 7月10日上午6︰40在试讲地点抽签确定试讲顺序。
    试讲地点:另行通知。
    试讲成绩:试讲完毕后成绩将及时公布。
   (四)体检
    试讲结束后,按笔试成绩60%,试讲成绩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笔试和试讲合成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参加体检的对象在报考同一职位人员 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体检在临时指定的医院进行,标准项目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受检人员自理。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则从报考同一职位参加了面试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 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主要考察被考核者德、能、勤、廉的情况。考察时,考生必须提供本人档案资料、计划生育证明和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如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可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了面试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考生中依次递补体检,递补不超过两次,体检合格后作为考核对 象。
   (六)公示及聘用
    笔试、试讲、体检、考核等各个阶段的工作结束后,将结果进行公示,公布相应合格人员名单,并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结束后,确定拟聘人选,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相关部门批准和备案,按程序办理计划编制手续,财政统发工资。聘用教师由娄星区教育局研究决定分配去各乡镇工作,且必须在乡镇工作6年以 上,并签订合同。
    新聘用单位按规定程序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年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成立娄星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组 长:黄大生 
    副组长:罗 琳 钟芝兰 王小勇 秦群英 谢雪英 彭国忠
    成 员:林 伶 肖俊斌 罗翠梅 童松闾 李洪平 刘召书 禹丽君 付跃清 彭建良 童喜阳 曾令羽 曾春中 
    下设办公室:
    主 任:童喜阳

 


    副主任:曾令羽 曾春中 邓光安
    成 员:周冬娥 曾建奇 肖谷文 
    五、本实施方案由娄星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8514860)
娄星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二○一○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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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娄底市娄星区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实施方案
 
为促进和加快娄星区经济的发展,吸纳优秀人才充实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报市人事局核准,按照《娄底市娄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 施意见》(娄星政办发[2007]5号)文件要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发布信息、组织报名、公开考试、体检、考核、张榜公示、录取聘用等程序,择优招聘。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全区共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60人。招聘职位和人数如下:
    1、农村初中教师15人:语文3人,数学3人,物理3人,化学1人,生物3人,地理1人,政治1人。
    2、农村小学教师26人。
    3、农村初中、小学通用科目教师19人:英语9人,音乐3人,美术3人,体育3人,计算机1人。
    二、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等处分、处罚记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肢体健全,口齿清晰,身体健康。
   (二)各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1、农村初中教师报名资格条件
    ①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本科毕业文凭、学士学位证书;
    ②持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③年龄28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④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科目对口。
    2、农村小学教师和农村小学、初中通用教师报名资格条件
    ①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现娄星区户籍,属娄星籍而现户口不在娄星区的毕业学生或配偶户口在娄星区的考生学历可放宽到专科,其入户籍时间及结婚证时间必须是2010年1月1日以前);
    ②持有教师资格证;
    ③年龄28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录用工作由人事、教育、编制、监察、财政共同组织实施,由区人事局组织协调,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整个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试讲、体检、考核、公示、录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名时间:2010年6月21日-6月28日
    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报名地点:娄底市娄星区教育局
    2、开考人数比例: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同一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少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则该职位不开考或减少招聘计划数,节余岗位计划数 调剂到农村小学教师职位。
    3、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必须亲自到报名地点报名,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在职教师须出具所在县市教育局的介绍信,其他在职人员出具所在县市人事局的介绍信(隐瞒情况的一切责任自负)。报名时考生须填写《娄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带近期同底彩色照片 4张。
    报名时必备资料:报名时须带本人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户口本、身份证等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并现场摄象。(应届毕业生如果学校暂未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的凭就业推荐书报名,考核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原件、毕业生档案。) 
    4、资格审查:由娄星区人事局和教育局根据报考条件审查资格,办理报名审核与登记手续。
    5、领取准考证时间:2010年7月1日。
    6、收费标准:以物价批复为准。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①农村初中教师笔试内容为报考科目现行初中、高中教材,其中初中占50分,高中占50分,满分100分;
    ②农村小学教师笔试内容为小学、初中现行教材。小学语文、数学50分,初中语文、数学50分,出题比例语数各占50%,满分100分。
    ③农村初中小学通用教师笔试内容为报考专业的初中、高中现行教材。初中占50分,高中占50分,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7月3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时间:7月4日下午3︰00。
   (三)试讲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试讲对象,试讲工作由娄星区人事局与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试讲内容:
    1、初中和通用教师,试讲内容从2009年秋季使用的初中教材内容中抽签确定,试讲1课时,满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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