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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马鞍山市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需要,市教育局公开招聘50名新教师。为切实做好招聘新教师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有关规定,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50名,具体学科(专业)如下:
高中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30名:语文4名、数学4名、英语5名、生物2名、政治2名、历史5名、地理 4名、体育2名、日语1名、韩语1名。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18名:计算机2名、汽车运用与维修5名、电工电子3名、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数控方向)2名、电子信息2名、财会4名(安排从事教学或会计工作)。
特教学校教师2名:特教1名、语文1名。
二、招聘原则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和中共马鞍山市委组织部、马鞍山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马鞍山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考试考核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马人〔2003〕117号)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统一考试考核的办法,在公布的招聘计划内择优聘用。
三、报考条件
凡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年龄在28周岁以下(
1、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应届毕业生暂不要求取得教师资格,下同);
2、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本科毕业(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及日语、韩语教师岗位,暂不要求取得教师资格);
3、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现已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本科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及日语、韩语教师岗位,暂不要求取得教师资格);
4、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毕业(仅限报考特教学校教师岗位);
5、研究生毕业或已取得硕士学位(暂不要求取得教师资格)。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此次招聘新教师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市人事部门对招聘工作予以指导。
(一)公布招聘方案
2010年6月12日(周六),在马鞍山教育信息网(网址:ww***.cn[点击查看])、马鞍山人才网(ww***.cn[点击查看])和马鞍山市人事考试网(ww***.cn[点击查看])上公布招聘方案。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
2、有关事项说明
(1)应聘者须本人或委托他人到现场报名,报名时携带应聘者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暂不作要求的除外)、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后取得本科学历的还需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不作要求的除外)等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近期一寸免冠同底证件照2张。
(2)工作人员对应聘者所提供的证件、证书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后原件当场退还。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按要求填写“应聘人员报名表”。
(3)考试费用按照省人事厅人办发〔2006〕104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笔试费每人45元,面试费每人80元)。报名时先收取笔试费。
(4)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卷面满分为150分,其中综合知识50分、学科专业知识100分。综合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胜任报考岗位教学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资料。
1、笔试时间、地点
时间:6月26日(周六)上午8:30至10:30;
地点:见《准考证》。
2、有关事项说明
(1)考生须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入场考试。
(2)各岗位均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划定笔试分数线;如出现笔试成绩并列,并列入选。对于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之比达不到3:1的岗位,划定基准线。各岗位笔试分数线及通过人员名单,于考试当日在市教育局一楼大厅和马鞍山教育信息网上同时公布。
(四)面试
笔试成绩通过的考生都要按规定参加面试。考生缴纳面试费后,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入场面试。
1、面试内容及办法
面试主要是针对考生所报考的岗位进行教育教学能力等相关考察,满分为100分。高中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及财会专业教师、特教学校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答辩(日语、韩语教师岗位为“口语水平测试”)方式进行面试,各项的权重分别为80%、20%;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答辩、实践能力测试方式进行面试,各项的权重分别为60%、10%、30%。面试所用教材为马鞍山市现行版本(自备)。
根据需要,成立若干个评课组、答辩组、口语水平测试组、实践能力测试组,每个评课组由5名相应学科(专业)的优秀教师组成,每个答辩组由5名专家、学校领导组成,每个口语水平测试组、实践能力测试组均由3名相应专业的专家组成。评课组、答辩组评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成绩(精确到0.01)。考生的试讲、答辩、口语水平测试、实践能力测试成绩当场告知。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定为面试不合格。
2、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
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程序及相关规定
(1)试讲。上午7:30,考生参加教案设计,限时45分钟,课题由相应的评课组临时确定;8:30,考生参加试讲,每人限时20分钟,试讲顺序现场抽签产生。
(2)答辩。下午2:00,考生参加答辩,每人限时10分钟,答辩顺序现场抽签产生。
(3)口语水平测试。报考日语、韩语教师岗位的考生试讲结束之后即参加口语水平测试,每人限时15分钟,测试顺序现场抽签产生。
(4)实践能力测试。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的考生(不含报考财会专业的考生)答辩结束之后即参加实践能力测试。
4、总成绩计算办法
面试结束之后,按照4:6的比例将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为总成绩(精确到0.01)。面试不合格的,不再计算总成绩。
(五)体检和考核
各岗位均按照招聘计划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出现总成绩并列,再比较面试成绩),人选名单及体检时间于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于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市教育局负责落实接收学校,并签发“新教师报到证”。新教师凭“新教师报到证”到接收学校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对不服从工作安排的人员,不予聘用。
(八)有关问题的说明
1、新教师的人事档案寄达后,市教育局组织审核,经审核不符合教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2、新教师到接收学校报到上班后,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入编手续。
3、新教师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4、报考时暂不要求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新教师,在试用期内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五、组织领导
成立市教育局招聘新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市教育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人事科、教研室等部门科室负责人任组员,人事科负责具体实施招聘工作。招聘工作,接受市人社部门指导和局纪委(监察室)监督。
本方案由马鞍山市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55-2473336、2474865)。
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