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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市政管理局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启事
梧州市市政管理局根据工作需要,面向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共6名。其中:
(一)招聘市政工程建设(工民建类专业)、计算机应用与维护、汉语言文学(文秘类专业)、法律(法学)等专业工作人员各1人;
(二)物业(房产)管理工作人员(工程娄、管理类专业)2人。
二、招聘条件和资格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专业知识扎实,业务能力强,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
(三)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年龄30周岁以下。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或相应职业资格的,可放宽到35周岁。男女不限。
(四)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国民教育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2010年6月17日至6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3:30-5:30(休息日除外)。
报名地点:梧州市市政管理局党委办公室(梧州市新兴三路6--1号五楼)。
联系电话:0774-6028660。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报考者报名时须交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如实填写《梧州市市政管理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需携带以下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籍证明、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在规定时间内,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需提供的相关证件。报名人数与拟聘人数应达到3:1的比例,比例不足的按比例削减招聘职位。招聘单位现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作出是否接受报名的答复。
四、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一)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以专业知识为主。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笔试结束后,由市政局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拟聘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四)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分数相同时,面试成绩得分高者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考录的相关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着重考察应聘者的政治、业务素质及现实表现。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适或弃权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在符合条件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监督
招聘工作在市政局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774-6028682。
七、聘用
被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工作(劳动)关系。
拟聘用考生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其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八、待遇
被聘用人员享受合同制工作人员相关待遇,具体工资福利待遇面议。
九、本启事由市政局负责解释。
梧州市市政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