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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流市事业单位招聘

(全职,发布于2010-06-29)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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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2010年北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字体:
2010年北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作者:研究生处    研究生处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6-29

为适应我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办发〔20054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桂人发〔200622号、《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玉政办发〔200818号)和《2010年北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方案》的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并报上级部门批准,2010年我市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72人。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⒈市商务行政执法大队招聘管理人员1名(面向北流市1999年和2001年选拔到村级组织工作现仍留任的大中专毕业生村官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

    ⒉市水电勘测设计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

    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各镇卫生院招聘医师、护士共63名;

    ⒋各中小学、市幼儿园招聘教师共200名(其中面向在岗市代课教师招聘小学教师170名);

    ⒌市委党校招聘教师5名。

    具体单位及岗位人数详见《2010年北流市事业单位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招聘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五)招聘范围:根据不同的岗位主要面向北流市(定向在岗市代课教师、村官)、玉林市或广西范围内招聘(详见招聘计划表)。招聘范围以户籍所在地或生源地为限。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从在岗市代课教师中招聘小学教师除外)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打印准考证,不再进行现场报名。凡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报考者,登录玉林人事人才网(http//ww***net[点击查看])报名,填写《2010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同时上传本人近期1吋免冠彩色正面电子照片,并自行下载打印《2010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

    面向在岗市代课教师招聘小学教师实行现场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现场发放准考证。

    网上报名填表时间:2010618—27

    代课教师现场报名时间:2010 75—7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⒈网上报考资格审查方式

    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玉林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提供的方式进入网上考试资格审查系统,依据本公告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在两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复核的途径,并在网上及时反馈给报考者及玉林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报考者届时可上网查看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报名期限内可改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⒉代课教师现场报考资格审查方式

    报名资格审查组的工作人员,在报考者报名的当天,根据报考者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同意报考不同意报考的意见。

    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10618—29

    代课教师资格审查时间:2010 75—7

    (三)报考者须提交的材料

    ⒈网上报考者须提交的材料

     ①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网上下载打印《2010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一式二份,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资格证),2010年应届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或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定向委培生和在职人员须出具原委培单位和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应出具有效证件(如职称证、执业资格证、硕士学位证,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凭选派机关证书,大中专毕业生村官凭所在村镇出具证明、聘用协议书),以上所要求提供的报考证件与材料为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在进入面试入围名单时查验)。进入面试入围名单者还须出具有基层单位和县(市)级以上计生行政部门审核人和负责人签名并盖公章确认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及有关规定的计生证明。

    ②近期1吋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

    ⒉代课教师报考者须提交的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

    ②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

    ③所在学校及中心学校负责人签名并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④符合加分条件的证件和证明(如获奖证书、任职文件、独生子女证、结扎证等);

    ⑤基层单位及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审核人和负责人签名并盖公章确认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及有关规定的计生证明;

    ⑥近期1吋免冠正面彩色照片4张。

    报考者提交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原件。

    (四)交缴报考材料方式及时间、地点

     代课教师报考者的材料在报名及资格审查的当日提交;网上报考者的材料原则上要求报考者本人直接送交,有特殊原因需邮寄的,材料必须在75前寄到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流动开发股(以邮递员送达并和收件人办理好交接手续为准)。

    网上报考者交缴材料时间:201075—7

    交缴材料地点: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流市永顺区石塘路)

    (五)交缴报名考试费方式及时间

    实行现场交缴报名考试费,报名费10,《公共科目》考试费50元。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凭资格审查组工作人员签署有同意报考意见的《报名表》到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费。

    缴费时间:2010 75—7

    (六)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

    已交报名考试费的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玉林人事人才网打印准考证。报考者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凭证参加考试。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0 724—30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⒈笔试考试科目为《公共科目》,成绩满分为100分。《公共科目》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包括马列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中国东盟基本知识及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等基本知识。考试时间120分钟。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10731上午900—1100

    《公共科目》笔试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准考证》。

    ⒉开考比例: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才予以开考(面向在岗市代课教师招聘小学教师除外)。对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招聘岗位,确因工作需补缺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报名结束三天内报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方能开考;确实不能开考的岗位,由招聘单位在报名结束后的5天内告知报考人员。

    ⒊笔试成绩公布:《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不含报考教师的在岗市代课教师)由玉林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于20108月下旬前在玉林人事人才网等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玉林人事人才网查询。

代课教师的考试成绩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市教育局张榜公布。

    (二)面试

    ⒈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含照顾加分)。面试人选,按用人单位计划招聘岗位的人数,以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对达不到比例,又确实需进人的,报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面试资格审核:进入面试的报考者须按本公告的规定携带全部报名手续原件,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验证时,要认真核对报考者在报名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是否相符。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报考者的证件与材料(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准考证、照顾加分证明材料等)不全或不真实的,负责组织实施面试的部门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市公招领导小组在玉林人事人才网和当地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面试公告(通知)。

    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教师岗位可采取试讲课)方式进行。

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照顾加分

     ()网上报考人员按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设定的加分标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⒈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⒉取得硕士学位以上人员;

    ⒊服务满两年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或西部志愿者;

    ⒋玉林市内1999年至2007年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选聘到村级组织任村官(现尚在村官岗位)的大中专毕业生。

    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一项,加分计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二)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在岗市代课教师符合下列条件的予以加分

    ⒈教龄加分:教龄按每满一年进行加分,不足一年部分不计分。具体加分标准为:5年以下的每年加0.35分;6年至10年的每年加0.65分;11年至15年的每年加0.95分;16年至20年的每年加1.25分;21年以上的每年加1.85分。加分依据市教育局出具的证明为准。

    ⒉学历加分:比符合要求学历每高一个学历层次的加2分。

    ⒊奖励加分:对获得北流市教育局、县(处)级以上党委、政府及其处级以上部门授予的各种荣誉称号和奖励予以加分:北流市教育局加2分,县(处)级加4分,市(地)级加5分,省(区)级加6分,国家级加7分。奖励分累计不能超过7分,同年获得的同类奖励只给级别高的荣誉加分。

    ⒋职称加分:获得初级职称:员级加1分,助理级加3分;获得中级职称加5分;获得高级职称加7分。加分依据人社(职改)部门的批文和经人社(职改)部门验证有效的资格证书为准。

    ⒌职务加分:对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命的学校中层以上任职满一年的领导予以加分,其中学校中层领导(含教学点、分校负责人)加2分,校级领导加4分。加分依据任职文件为准。

    ⒍其他加分:

    ①终生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加12(凭独生子女证和市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②农村双女结扎户加8(凭结扎证和市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③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二胎的加6分。

    以上六项加分可累计,上不封顶。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六、考察

    根据招聘单位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依据笔试总成绩 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遇总分数(含加分)相同,按加分从高到低确定名次先后,加分多者优先。如加分相同或都无加分,则按下列办法确定名次先后:

    ⒈面向在岗市代课教师招聘小学教师:依次以职称、学历高低确定,高者优先;如再相同,以教龄长短确定,教龄长者优先。

    ⒉面向社会(在岗市代课教师除外)招聘中小学教师:先按师范类、非师范类和教育专业、非教育专业顺序确定;如相同,按学历高低确定;如再相同,则按全日制、非全日制学校和教育专业、非教育专业顺序确定。如以上条件全部相同,有从事过教学工作经历者优先(按从事教学工作时间长短确定名次先后)。

    ⒊面向社会招聘市委党校教师:先按师范类、非师范类和教育专业、非教育专业顺序确定;如相同,再按毕业学校一本、二本、三本院校顺序确定;如还相同,则按获国家级、省级、校(市)级研究成果顺序确定。如以上条件全部相同,有从事过教学工作经历者优先(按从事教学工作时间长短确定名次先后)。

    ⒋面向社会招聘市疾控中心医师和各镇卫生院医师或护士:要求普通高校本科学历的医师岗位,先按学历高低确定,高者优先;如相同,获医师执业证书者优先;如再相同,有从事过医学临床工作经历者优先(按从事工作时间长短确定名次先后)。要求大专学历的医师岗位:先按学历高低确定,高者优先;如相同,获得相应岗位执业科目执业医师证书者优先;如再相同,有从事过医学临床工作经历者优先(按从事工作时间长短确定名次先后)。护士岗位:有从事过护理工作经历者优先(按从事工作时间长短确定名次先后)。

    ⒌其他岗位:依次以学历、职称、获奖高低(按发奖的机构规格定高低)确定。

考察时进行报考资格复查。报考资格复查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知识与能力、现实表现与工作实绩、遵纪守法以及报考资格复查结果等情况。

考察结果为不合格的,用人单位与主管部门要向考察对象反馈考察结果并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当事人提出申辩的,要另行安排人员进行考察复核。

    如进入考察的人选不合格,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按上述方法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体检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

如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招聘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考察、体检。

八、公示

    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公示人员名单,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九、教师选岗

    面向在岗市代课教师招聘小学教师,公示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市教育局组织拟聘用人员按高分到低分顺序选岗,岗位一经选定,不得更改。如有2人以上同分排名者,按加分从高到低确定选岗先后次序,加分多者优先;如加分相同,则依次以职称、学历高低确定;如加分、职称、学历都相同,则以教龄长短确定,教龄长者优先;如再相同,则以抽签形式确定选岗次序。

十、审批、聘用及有关待遇

    通过考试、考察、体检并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审批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聘用的人员,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的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书格式统一使用原国家人事部制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签订合同后,用人单位凭人社部门的聘用通知到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待遇。

    对反映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已批准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招聘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做到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775-6399207

十二、本公告解释权属北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请有意向的毕业生按时参加招聘。

    附件:《 ww***.cn[点击查看]" src="file:///C:DOCUME~1GXTC_Z~1LOCALS~1Tempmsohtml11clip_image001.gif">2010年北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下载)

研究生处录入:研究生处    责任编辑:yj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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