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技人员170人。
一、招聘单位、专业、人数
(一)市属医疗卫生单位(72人)
(二)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下属社区卫生服务站(98人)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和具有国家承认学历,有医疗实践经验的社会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热爱医疗卫生事业,身体健康。
2.嵊州户籍;市妇保院、市第五人民医院、乡镇卫生院可招聘2010届绍兴地区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毕业生。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后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4.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人员须原用人单位同意方可报名应聘。
(二)必备条件
1.市属医疗卫生单位
(1)报考临床类、预防医学、卫生事业管理职位:须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历、外语四级,2008届(含)以前的毕业生须具有相应执业资格。
(2)报考护理职位: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2009届(含)以前的毕业生须具有护士执业资格。
(3)报考其他职位: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下属社区卫生服务站
(1)报考护理职位:2009届(含)以前的毕业生须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护士执业资格;2010届毕业生须全日制普通院校中专及以上学历。
(2)报考其他职位:2008届(含)以前的毕业生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有执业资格要求的须具有相应执业资格;2009届、2010届毕业生须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招聘原则、程序
(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的方法,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招聘的各职位人数与报名人数,允许按1:1的比例开考。如录取人数不足于招聘指标时,相应核减招聘指标。
(二)按照报名、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的程序进行。
五、招聘方法
(一)报名:2010届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外语等级证、就业派遣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照片两张;尚未拿到户口迁移证、就业派遣报到证、毕业证书的,可凭就业协议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参加报名,但考试合格被聘用的对象,须各种证件齐全后才能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历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和具有医疗实践经验的社会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外语等级证、执业资格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照片两张。
(二)笔试:笔试内容为所报考职位的专业理论知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着重测试综合素质。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市属医疗单位护理职位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其他职位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不到1:3比例,可按1:2或1: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为不合格。
(四)体检: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比例为6:4,笔试与面试的综合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综合成绩分数并列,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2010年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以指定医院结论为准,如体检不合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五)考核:体检合格人员按公务员考核标准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办理招聘手续。
六、工作单位落实
(一)市属医疗卫生单位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专业),多报的职位(专业)无效。根据用人单位招聘职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用。
(二)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下属社区卫生服务站
被聘用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下属社区卫生服务站,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如在规定时间内不做选择,做自动放弃处理,不再重新选择。
七、聘用待遇
(一)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见习期,按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协议。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人员参加工作后,5年内不调动,工资待遇按现行规定执行。
八、报名时间、地点
2010年7月3日(星期六)上午8:30—16:30在嵊州市人才市场(市人才招聘会)现场报名。
九、其他规定
(一)凡在校期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且毕业后未解除处分的,报到时因个人原因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聘用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件及材料有弄虚作假者,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者须于2010年7月8日到市卫生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北直街81号剡溪大厦8楼),未在规定时间领取者,做自动放弃处理。
嵊州市人事局
嵊州市卫生局
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