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公路运输管理处是金华市交通系统的副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市道路客运行业管理 、道路货运行业管理 、车辆维修行业管理 、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及其它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管理。
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
一、招录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录对象
以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研究生学历的2010年应(历)届优秀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有较好的理论水平和专业功底,有符合职位需要的语言与文字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4、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二、招录职位和具体条件
招录职位及具体条件详见《金华市公路运输管理处2010年度公开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招录基本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联系人:王女士 张先生
联系电话:0579-82386380
(二)审查筛选
金华市公路运输管理处按照招录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对经筛选符合条件的人员,以电话形式通知笔试、面试时间。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办法,必要时根据职位的不同需要进行加试。考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生的成绩,按拟招录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联合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五)政审考核
按拟招录人数3:1的比例,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考核。
(六)录用
经政审考核合格者,发录用通知书,由我处安排具体工作。录用人员必须服从分配,凡不服从分配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四、录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为期一年。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金华市人事部门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式录用手续,按政策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本人自主择业。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同时接受应试人员、新闻媒介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咨询电话:
金华市公路运输管理处组织人事科:0579-82386380
附:
金华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公开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招聘登记表
金华市公路运输管理处2010年度公开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招聘单位 |
人数 |
招聘职位 |
所需专业 |
具体条件 |
金华市公路运输管理处 |
1 |
文秘 |
文秘、新闻、传播学专业或本科期间为文秘、新闻专业 |
应(历)届硕士研究生 |
金华市公路运输管理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