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信息由曲阜师范学院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曲阜师范学院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
|||||||||||||||||||||||||||||||||||||||||||||||||||||||||||||
昌乐县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 |||||||||||||||||||||||||||||||||||||||||||||||||||||||||||||
作者:王宙 编辑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7-11 ![]() |
|||||||||||||||||||||||||||||||||||||||||||||||||||||||||||||
经县委、县政府批准,昌乐县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名,根据工作性质和需要,女性比例不超过10%,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三)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四)年龄在30周岁以下( (五)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或裸眼视力均在4.6以上且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男性身高不低于 (六)有体育、文艺专业特长者凭有效证书,同等条件优先考虑。 (七)符合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0年6月25日----7月25日。 报名地点:昌乐县公安局309房间(地址:昌乐县城309国道路北宝石城大世界东 准考证发放:8月10日由考生到报名地点领取或8月11日上午8点在笔试地点领取。 (二)资格审查和目测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工作的全过程。 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 1、往届毕业生报名材料: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学位证、身份证,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 2、2010届毕业生报名材料:经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 3、海外留学人员报名材料:我国驻外使馆出具的留学人员证明,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认定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报考人员原则上应由本人办理报名手续,确有特殊原因须由他人代办的,被委托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现场签名。填写《昌乐县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报名时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对报考人员进行目测。对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报考资格。经资格审查和目测,符合报考条件者,交近期彩色免冠一寸照片3张。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体能素质测评。 (一)笔试 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时间:2010年8月11日 上午9:00——11:00 笔试结束后,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考人员的笔试成绩。 (二)面试 根据录用计划按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试题为通用性试题,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应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能素质测评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测查应考者的身体素质是否符合工作的需要。测评成绩不计入应考人员总成绩。 体能测评要求和计分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体测达标分数线为30分,达不到达标分数线的,取消录取资格。 测评的项目为男、女 体能测评按4个项目各占25%的比例,采取百分制方法,计算应考人员体能测评成绩。 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录用程序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和录用计划,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各职位拟录用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拟录用人员经公示(在报名点和昌乐人事人才网站公示7天)、考核、体检(按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测、资格复审合格后,办理录用手续。对经资格复审或考核、体检、体测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新录用人员须签订服务期五年的聘用合同,满五年后方可调出县外;五年内可报考中央、山东省、潍坊市直属机关及本机关公务员。 整个招考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由组织、人社、公安部门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招考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如发现有违反招考工作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将取消有关考生的录取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536—6221449 中共昌乐县纪委 咨询电话: 0536-6296063 0536-6296060 查询网站:ww***.cn[点击查看]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http://ww***.cn[点击查看]昌乐县政务公众网 http://ww***.cn[点击查看] 昌乐人事人才网 http://ww***com[点击查看] 昌乐县公安局网 附:昌乐县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 报名登记表 昌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昌 乐 县 公 安 局 二0一0年六月二十三日 昌乐县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
|
|||||||||||||||||||||||||||||||||||||||||||||||||||||||||||||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