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此信息由高校人才网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高校人才网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燕山大学关于2010年招聘实验人员的通知
为充实我校实验人员队伍,现开展招聘工作。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部长令第6号)和河北省《关于2006年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大中专毕业生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字[2006]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情况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选拔、公平竞争、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
2、本次招聘岗位是在燕山大学编制计划内设岗。
二、招聘条件
1、招聘对象: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可通过毕业生派遣方式参加工作),需在2010年8月底前取得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学位;起始学历必须为统招四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研究生或本科就读学校其中一所必须为全国重点院校或211院校。
2、招聘条件:详细招聘条件见各类岗位招聘计划表(附件1)。
3、本校教职工子女不能到校应聘。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1)网上报名:为便于初步了解情况,请报名人员如实填写《燕山大学招聘实验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发送至招聘邮箱ysuzhp@,网上报名截止时间至7月11日。
(2)资格初审及现场报名:人事处和用人单位于7月13日前根据报名表内容对电子邮件报名人员进行条件初审,共同确定初审通过人员。试讲考核时间集中安排至7月15-17日,用人单位须于7月13日前将试讲安排、试讲考核组名单密封后报人事处审核同意。并由人事处根据用人单位试讲考核时间通知初审通过人员携带报名材料到人事处进行现场报名及材料审查。审查通过后,通过人员需到用人单位报到,由用人单位通知试讲内容、时间地点及要求,准备试讲考核。
(3)现场报名材料包括:①应聘人填写一份《燕山大学招聘实验人员报名表》(需本人签字,附件2);②个人简历(自然情况、学习、工作经历);③研究生和本科学习阶段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教务或档案管理部门红章);④各类证书复印件(学历学位、获奖证书、考试证书等)。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必须按要求准备,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内容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2、试讲考核
所有应聘人员均采取试讲方式考核。各用人单位须成立考核小组,组长由单位主管人事负责人担任,考核小组成员须包括实验室主任、相关或相近专业专家(具有高级职称)、校教学督导团专家和人事处人员,人数不少于7人。考核小组成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遵守回避制度。
考核小组负责对选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每位应聘者试讲时间不少于20分钟,答辩时间不少于10分钟。试讲内容将由用人单位在试讲前通知试讲人员。
3、人员聘用
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并填写《招聘实验人员考核报告》(见附件3)报学校批准后由学校办理聘用手续(注:岗位一经确认,不可调整)。
四、其它
1、对于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人员的人事关系管理按《燕山大学人事代理暂行办法》(附件4)实行人事代理制度,受聘人需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
3、应聘人员自行解决往返路费、住宿等事宜。
五、学校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河北大街438号,邮编066004。
乘车路线:(1)秦皇岛站:乘34路或6路公共汽车到到燕山大学站下车。(2)山海关站:乘33路公共汽车到秦皇岛火车站转34路或6路公共汽车到燕山大学站下车。(3)北戴河站:乘6路公共汽车到燕山大学站下车。
联系地点:燕山大学人事处人事科(世纪楼902室)
联系电话:0335-8057067
联系人:郝连旺张雅楠
本通知中所列文件、表格可在燕山大学人事处网页查阅,请应聘人员认真阅读。
附件1燕山大学2010年实验人员招聘计划;
附件2燕山大学招聘实验人员报名表;
附件3招聘实验人员考核报告;
附件4燕山大学人事代理暂行办法。
燕山大学人事处
2010年7月7日
(附件1.doc
39.00Kb)
(附件2.doc
39.00Kb)
(附件3.doc
35.50Kb)
(附件4.doc
21.00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