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信息由浙江大学生就业市场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浙江大学生就业市场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来源:宁波江北人事网 发表时间:2010-8-3 9:40:54 点击次数:13
一、招聘专业
法律或新闻专业。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宁波大市常住户口;
2、思想道德素质好,具有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一定的法律知识,身体健康,服从组织分配;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5、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时间:2010年8月7日上午8:00—10:30;
地点:宁波大剧院广场
如报名人数不足,报名时间延迟到下午1:00—4:00,报名地点在江北区干部教育培训中心4楼多功能厅(新马路183号,新东亚饭店内)。
所需证件、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劳动合同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低于计划招聘指标数3倍的,取消本次招聘。
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见宁波经贸人才网公告。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范围: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数的5倍确定面试名单。
(三)面试
报考人员携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百分制,占总成绩的60%。
(四)体检、考核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作淘汰。
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实施,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浙人发〔2008〕58号)进行。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五)公示、录用
考核结束后,在考核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六)其它
1、由于体检、考核等原因造成拟录用人员空缺的,由区总工会商区人事部门决定是否递补。
2、本次招聘录用工作监督机构:中共江北区纪委,电话87668154;江北区人事局 87668183。
3、本简章由江北区总工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7353546。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