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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广州市番禺区部分机关和事业单位招聘租赁岗位合同工通告
根据《番禺区机关和事业单位租赁岗位合同工管理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机关和事业单位租赁岗位合同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范围、对象
(一)招聘单位和职位: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等67名职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专业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2010年番禺区机关和事业单位招聘租赁岗位合同工职位表》。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对象: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具有番禺区户籍(2010年应届毕业生须是番禺区生源)。
4、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关学历。
5、男性45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
6、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及技能要求等其他条件。
(三)年龄、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资格等年限计算以2010年7月31日为界(以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者须是1970年8月1日后出生,其他的年龄、年限要求以此类推)。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先网上预报名,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未完成网上预报名的,不接受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3、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0年8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4、资格审核地点:广州市番禺区人才大市场(番禺区市桥平康路德胜广场)
5、资格审核时应聘者须提供的证件、资料及有关要求:(1)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本人户口簿;(2)计划生育证明或未婚证;(3)有关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报名要求证书、证明材料;(4)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5)打印《番禺区机关和事业单位招聘租赁岗位合同工报名表》一式一份,表格网上预报名后可自动生成。
6、现场资格审查由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
7、应聘者报名时应确认本人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与填写报名表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8、应聘人员须本人亲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不接受委托报名和资格审查;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
9、经资格审查合格获同意报考人员需交费50元。
10、2010年9月7日-9日网上打印准考证,不另行通知。
11、报考人数与招考职位数比例不得少于2:1,比例不足的,相应减少招收职位数。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进行。
(二)笔试
七、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主动将报考意向知会本人现所在单位,并征得现所在单位同意才可报考。因未经所在单位同意而造成的不能被招聘单位聘用等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应聘者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材料是应聘人员获聘后办理聘用手续必备资料,请应聘者提前办理有关报审手续。
本通告中招考职位的具体资格条件由招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其他由发布单位负责解释。